宁夏彭阳县出台41条政策措施助推经济稳发展
人民网银川6月11日电 近日,为落实宁夏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50条政策措施基础上,根据固原市稳经济保增长促发展守底线43条政策措施,彭阳县出台了41条政策措施。
据悉,彭阳县利用自治区技术改造专项资金,对当年技改投资300万元以上且投产的项目,按建设期实际投入给予30%最高200万元的奖励,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对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财政一次性给予40万元奖励(区、市各10万元,县财政20万元)。对当年获批的绿色工厂、机器人应用示范企业、数字化车间企业,在享受区市政策的基础上,一次性再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20万元的奖励。
为实施稳岗支持政策,该县引导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按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对上年度未裁员或裁员率不高于5.5%的参保企业,30人(含)以下的参保企业裁员率不高于参保职工总数20%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大型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返还,中小微企业按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90%比例返还。
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县内移民户和突发严重困难户“四类人员”提供就业服务的中介机构、经纪人,每增加1名就业给予每人300元经费补贴。对当年在区内务工就业3个月以上且收入9000元以上的“四类人员”,发放区内就业补助500元/人/年。
据了解,为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各项留抵退税政策,延续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彭阳县2022年对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继续分别按10%和15%加计抵减应纳税额。
政策还提出,要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的常态监测、动态帮扶;加强低收入人群生活兜底保障,切实减少价格上涨给低收入人群生活造成的影响。积极落实各项增收政策,经营性收入做实“一户一策”,工资性收入落实“一人一策”,促进收入稳定增长。
此外,彭阳县加强重要民生商品价格监测,落实重要民生商品价格调控机制,保持价格水平总体稳定;加强重要商品市场供求调节,有效保障市场供应。同时,加大教育医疗资源供给。巩固义务教育“双减”成效,推进标准化建设。(张文、梁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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