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管理厅十四项措施服务乡村振兴
记者5月17日从宁夏应急管理厅获悉,为统筹农村发展和安全,全面加强农村应急管理工作,助力乡村振兴取得新进展、农业农村现代化迈出新步伐,日前,该厅正式印发《贯彻落实2022年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深入推进农村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意见》从服务保障农业农村发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提升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推进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加强农村综合应急能力建设五个方面制定了十四项具体措施。
在服务保障农业农村发展中,将结合第一次全国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建立全区农村地区风险隐患数据库,推动普查成果纳入县域国土空间规划、重点村实用性村庄规划等。同时,与相关部门加强我区极端天气灾害风险会商研判,并密切关注农村各类灾害情况,精准分配救灾资金、调拨救灾物资。
在提升农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和推进农业农村安全生产工作中,将建立健全灾害风险隐患信息快速报送体系。同时,结合“十四五”规划实施,推动建设一批农村防灾减灾重大工程项目,指导自然灾害高风险地区统筹利用各类公共服务设施和场地资源空间,合理规划建设应急避难场所和物资储备点。此外,还将充分发挥自治区安委会办公室综合协调作用,督促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公安、住建等部门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农业机械、农村房屋、燃气等重点领域风险隐患排查治理,特别是用作经营场所的自建房的清理整治。
在加强农村综合应急能力建设中,将积极推动开展农村应急管理标准化建设和基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明确乡镇和村(居)民委员会等基层组织在风险巡查、预警信息传播、信息报告、先期处置等方面职责,打通突发事件应对处置的“最后一公里”。
“同时,我们还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定点帮扶的银川市永宁县闽宁镇木兰村和中卫市海原县李旺镇罗川村制定帮扶计划,重点加强党建帮扶、产业帮扶、招商引资帮扶。”宁夏应急管理厅相关负责人表示,该厅还将统筹推进应急管理与乡村治理资源整合,推动地方应急管理部门在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救援队伍建设、冬春救灾资金等方面,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给予倾斜支持。(记者 王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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