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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巷会客厅》系列访谈

加强药品安全信用监管|郭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宁夏新型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2022年01月17日10:08 | 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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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监督管理局和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这标志着宁夏药品安全监管机制迎来了“信用”时代。近日,人民日报社宁夏全媒体中心推出《人民巷会客厅·加强药品安全信用监管》特别栏目。

第一期,我们邀请到的是宁夏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郭涛,向网友解读《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浅谈如何进一步推动宁夏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工作。

建立完善信用体系 助力建立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

日前,自治区药监局和发改委联合印发了《宁夏回族自治区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是宁夏在药品监管领域的一次有意义的探索与尝试。

药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郭涛表示,2021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全面加强药品监管能力建设的实施意见》中,明确提出了“实施药品安全信用监管,依法依规建立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判定标准、公示制度和信息共享机制,并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部署要求。2021年以来,自治区药监局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药品安全监管体系,明确提出要“建立完善信用体系”,进一步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意识,精准实施信用监管,助力全域“食品药品安全区”创建,促进宁夏药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在此背景下,《管理办法》应运而生。

“《管理办法》的印发实施,是宁夏在药品监管领域的一种很有意义的探索与尝试。”郭涛表示,《管理办法》的实施有利于引导药品生产经营者强化主体责任意识,依法诚信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同时,推动处罚到人制度的落实,有利于让监督对诚信经营者“无事不扰”,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助推“良币驱逐劣币”正向循环。

发挥“互联网+监管”优势 对药品监管对象进行信用画像

郭涛表示,按照《管理办法》,药监局将科学界定信用等级,实现精准“记分制”管理。按照“一企一档”原则,依据药品监管对象的生产经营行为,每年对其进行信用画像。

具体的记分方式与驾驶证记分管理类似,每年赋予每个企业100分的基础分,依据“两品一械”监管法律法规有关罚则规定,细化列举出120个违法违规记分情形,分11档分别给予记2-50分扣减基础分,按每1个自然年度“扣减总分值少于15分、超过15分、超过40分,依据《市场监督管理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管理办法》被列入药品安全严重违法失信名单”4种情况,依次评定为“守信(A级)、基本守信(B级)、失信(C级)、严重失信(D级)”4个信用等级,并将评定流程和标准植入信用监管信息化系统,确保对每家企业信用状况的“画像”精准。

据悉,《管理办法》共十二章57条,针对信用信息归集、重点人员信用管理、信用评价、信用等级确定等作出明确制度规定,严格依法规范实施信用惩戒、失信约束、信用信息公示等措施,对市场主体按照信用状况和信用等级实施差异化监管,倒逼市场主体责任的落实。

以信用为基础 构建宁夏新型药品安全监管机制

“信用监管是未来执法监管的方向,目前宁夏已印发了《宁夏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试行)》,打下一定工作基础,也是一个良好的开端。”郭涛说。

郭涛表示,下一步,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积极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宁夏新型药品安全监管机制,借助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实施日常动态记分监管,切实发挥《管理办法》的激励诚信守法经营、惩戒违法失信行为的积极作用,积极打造宁夏药品安全信用监管品牌,推动各级逐步建立完善具有宁夏特色的药品安全信用管理体系。

总监制:张文、黄屹

统筹:贾茹

文字:秦瑞杰、赵茉钰

制片:梁宏鑫、周航

主持人:李甜甜

视觉:蒙小瑞、白玉洁

人民日报社宁夏全媒体中心出品

(责编:阎梦婕、贾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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