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
人民网>>宁夏频道>>宁夏要闻

宁夏3年兑现生态补偿资金7.9亿余元

2021年07月04日08:33 | 来源:宁夏日报
小字号

    宁夏3年累计兑现纵向生态补偿金7.926亿元,其中奖补资金6亿元,处罚资金1.926亿元。近日,记者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了解到,宁夏探索建立完善合理的区域流域生态补偿机制,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依据自治区2018年出台的财政投入与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挂钩政策及考核奖补规定,宁夏区域流域纵向生态补偿范围涵盖五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和14个县(区),城市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PM10、PM2.5以及国控(区控)地表水断面水质等8项指标纳入生态补偿的环境质量和总量减排考核范围。2019年起,宁夏每年安排2亿元奖补资金,对未完成上年度考核指标的县域进行处罚,处罚资金全部用于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明显市县(区)的生态补偿。

   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厅会同财政厅对处罚标准进行调整,对未完成上年度考核指标的处罚标准提高为奖补标准的5倍,处罚资金用于对生态环境质量改善较好、主要污染物减排贡献大的市县(区)进行补偿。“海原县去年各项生态环境指标完成较好,经考核今年获得1971万元生态补偿资金。”近日,中卫市生态环境局海原县分局相关负责人说,该县计划将这笔补偿资金用于农村污染治理项目,推动全县农村污水处理全覆盖。根据考核结果,今年宁夏下达补偿资金3.5707亿元,其中海原县因各项指标完成较好,获生态补偿资金数额为全区最高。(记者 李锦 实习生 龚依然)

(责编:赵茉钰、宽容)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