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药监部门全流程加强药品监管 保障群众用药安全
人民网银川12月13日电(李甜甜、实习生武治瑾)药品安全是老百姓最关注的问题之一。12月13日,宁夏举行“法治为民办实事”新闻发布会,自治区药监局负责人就全区在药品监管领域如何守护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回答了记者提问。
发布会现场。刘天怡摄
宁夏自2020年启动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工作,在研发生产环节,先后制定发布了枸杞子(冻干)地方标准和151个中药配方颗粒质量标准,推动5种仿制药先后通过一致性评价(其中2022年有3个品种过评),1种“全球新”药品进入临床试验阶段。在生产经营环节,加强执法检查和风险排查,督促企业依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规范,建立主体责任、风险隐患“两个清单”,对照清单抓落实、抓整改、抓防范。在从业人员素质提升方面,重点实施了“两个培训”,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这3类关键人员每年培训一次,要求企业对所有员工每年培训一次,从源头上压实责任、防范风险。对上市后进入使用环节,主要是加强不良反应/事件的监测,根据风险信号督促企业再研究、再评价、再创新。同时,还建成了宁夏药品智慧监管平台和化学药品、地产中药饮片信息化追溯系统,基本形成了全流程、全链条、全覆盖的信息化监管闭环,努力让监管跑在风险前面。
针对零售药店存在的处方药不凭处方销售、执业药师不在岗履职、药品储存温湿度控制不严格等问题,结合全域创建食品药品安全区,开发了“阳光药店”信息系统,将全区92.3%的零售药店建成“阳光药店”,实施全天候在线监管。针对农村和城乡接合部、防疫及儿童老年人用药和集采药械、网络销售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通过质量抽检、现场检查、网络监测、稽查办案等手段,严厉打击无证生产经营、制售假劣、网络违法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最大限度防止有风险的产品流入市场、流落到消费者和患者手中。截至11月底,全区先后检查“两品一械”生产经营使用单位22894家次,抽检相关产品2017批次,查办各类违法案件739起,向公安机关移送涉嫌刑事犯罪线索12条,有力打击了违法犯罪、维护了公众用药安全。
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宁夏大力推行“网上办”“掌上办”和“一网通办”,制定了权责清单、区市县监管事权划分规定、案件查办裁量基准、药品检查实施细则等贯通执法监管全过程的一系列制度办法,通过“四不两直”式督促调研压实属地责任,并与发改委联合印发了药品生产经营信用分级分类管理办法,与公安厅联合印发了打击药品领域违法犯罪执法协作实施办法,与卫健委联合印发了医疗机构药械质量管理规范,与卫健、医保、公共资源交易等部门联合开展了医疗器械全环节唯一标识试点工作,形成各相关部门各负其责、齐抓共管的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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