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两煤化工问题企业被罚款268万元
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2021年12月对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存在使用超标废水熄焦等5项突出问题进行曝光。近日,记者了解到,针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吴忠市委、市政府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压加力推动两家问题企业进行整改。
根据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通报,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一期焦炉在配套脱硫脱硝设施未建成的情况下投产运行,焦炉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一期项目违法将污染物严重超标的循环水用于熄焦,熄焦水化学需氧量、氨氮、挥发酚浓度均超标。问题曝光后,吴忠市委、市政府以及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及时成立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扎实推进问题整改落实。
经过调查,吴忠市生态环境局对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存在的环境违法问题立案查处,作出罚款268万元的行政处罚。其中,对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熄焦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99万元,焦炉烟气未配套建设环保设施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40万元,使用脱色剂、用清水稀释污染物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30万元;对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熄焦水超标排放的环境违法行为罚款99万元。
截至目前,吴忠市通达煤化工有限公司已累计投入资金5000余万元完成了脱硫脱硝、污水处理熄焦水超标问题的整改,干熄焦项目于今年1月1日施工,项目计划工期18个月。该公司节能评估报告已按要求上报自治区工信厅,正在受理阶段。宁夏庆华煤化集团有限公司投资700多万元的三联箱一体化污水深化处理设施已建成投运。太阳山开发区管委会要求两家企业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在规定的整改周期内完成整改。
两家企业负责人表示,生态环境保护是企业发展的底线和生命线,企业将把生态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当成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实,采取领导包联包抓,专班驻点盯守,以清单式管理、账单式销号的方法,确保所有问题能够按照时限要求清仓见底。(记者 李锦 实习生 杨盛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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