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難愁盼丨疫情期間居家辦公所在企業未足額支付工資?回復:可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
“疫情期間,社區根據防疫規定封閉小區,公司職員隻能居家辦公,公司對居家辦公期間的職員隻發放70%工資,是否符合勞動法和相關法律?”近日,有網民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上留言咨詢,受疫情影響,居家辦公期間,用人單位擅自降低勞動者工資是否合規。
網友留言截圖。
對此,銀川市西夏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回復表示, 經核實,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 公安部 司法部 衛生健康委 信訪局 最高人民法院 全國總工會關於妥善處置涉疫情勞動關系有關問題的意見》(人社部發[2020]17號)第一條第三項“保障受政府緊急措施影響的勞動者工資權益。對不屬於被依法隔離情形但屬於因政府依法採取停工停業、封鎖疫區等緊急措施的情形,導致企業延遲復工或勞動者不能返崗的,區分不同情況處理。對企業安排未能返崗勞動者通過電話、網絡等方式提供正常勞動的,按正常勞動支付工資。”因此,疫情期間正常居家辦公的職員隻能發放70%工資是不符合相關法律規定的。
此外,該局建議,如所在企業在疫情期間未足額支付工資,可攜帶相關証件及証據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反映。
網友留言截圖。
“因為石嘴山市疫情防控,光明中學全體師生家庭居家隔離7天,但居家隔離企業按照事假對企業員工工資進行扣除,問了人社局等相關單位均沒有說法,說要自治區人社廳給下發文件,但人社廳自動語音電話沒辦法打通,請領導百忙當中過問一下,還我們員工的切身利益!”石嘴山市一網友留言表示。
在接到留言后,石嘴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公開回復表示,經核實,所反映扣除居家隔離期間的工資屬於10月份工資,星瀚集團發放工資時間節點為次月中旬,暫不到發放節點。已與星瀚集團溝通協調,星瀚集團表示將認真貫徹落實自治區關於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承諾不會扣除職工依法居家隔離期間的工資。
11月13日,銀川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梳理了有關法律規定,解答了群眾關心的企業應該如何支付因政府採取緊急措施不能按期返崗的勞動者工資等問題。因政府採取封控隔離等緊急措施導致勞動者不能按期返崗提供正常勞動的,按照《自治區人社廳、自治區總工會、寧夏企聯、自治區工商聯轉發<關於做好新型冠狀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穩定勞動關系支持企業復工復產的意見>的通知》(寧人社發〔2020〕17號),企業應主動與職工溝通,有條件的企業可安排職工通過電話、網絡等靈活的工作方式在家上班完成工作任務,並正常支付員工工資﹔對不具備遠程辦公條件的企業,與職工協商優先使用帶薪年休假、企業自設福利假等各類假,按相關休假的規定支付工資﹔對用完各類休假仍被政府採取封控隔離等緊急措施的,參照國家關於停工、停產期間工資支付相關規定與職工協商支付。
此外,疫情防控期間,銀川市勞動和社會保障監察支隊進一步暢通電話、網絡、微信公眾號等非現場舉報投訴渠道。勞動者對以上問題存在困惑,或需要投訴的可致電0951-6091550,由勞動保障監察機構解答,或進行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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