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夯实绿色发展根基 呵护蓝天碧水净土
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为84.1%,PM10平均浓度63微克/立方米,PM2.5平均浓度27微克/立方米,大气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地表水国控、区控断面水质达标率100%,黄河干流银川段水质稳定保持Ⅱ类进Ⅱ类出,11条重点排水沟全部达到Ⅳ类及以上水质,水环境质量稳中向好。 农产品质量和土壤人居环境安全情况总体平稳,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受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自治区考核要求,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 这是银川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年终报告的一组亮眼数据。
成绩来之不易,蓝天、碧水、净土都是奋斗出来的。2021年,银川市高位推动工作落实,形成上下贯通、分级负责、快捷高效的工作推进机制,通过制定水、气、土治理和排污权改革等多个方案,细化分解全年重点工作任务,层层压实责任,扎实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重点目标任务,坚定不移整改中央生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共建蓝天碧水净土
环境就是民生,青山就是美丽,蓝天也是幸福。
大气污染防治是生态环境治理的重中之重。银川市大力呵护蓝天白云 ,持续巩固“散乱污”企业整治成效,共整治“散乱污”企业177家。强化VOCs和NOx协同减排,实施15个工业企业污染治理重点项目,完成瀛海天琛、赛马水泥等3条水泥熟料生产线超低排放改造,对26家重点VOCs企业开展“一企一策”综合治理。强化燃煤锅炉整治,拆除燃煤锅炉7台,实施“煤改电”“煤改气”21台,完成245台燃气锅炉低氮改造,补助资金1793.49万元。在主要通行路段增设固定式遥感监测点位5个,遥测车辆13.8万余辆。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整治行动,充分发挥“热点网格”视频监控作用,对建筑工地、堆土渣土、裸露地面等扬尘污染源进行全面摸排整治,严控秸秆等废弃物焚烧。
在着力打好碧水保卫战方面,推动城镇污水处理工作提质增效,实施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工程,加快推进城市再生水利用进程,建成运行第一再生水厂,加快建设苏银产业园再生水回用项目。扎实开展黄河流域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建立入河排污口“一本账”。发挥环境质量改善的刚性约束作用,每月通报各考核断面监测情况,对水质未达到考核目标的县区实施预警,以水质监测结果倒逼县区落实水环境治理工作责任。
加快推进净土保卫战,全力推进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积极争取5633万元实施11个农村污水治理设施建设项目。截至目前,银川市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高于55%,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强化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管控,持续开展疑似污染地块筛查和土壤污染状况详查、风险评估,确保土壤环境安全可控。
银川市始终将中央、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扎实推进。目前,2016年中央环保督察、2018年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及水环境问题专项督察转交银川市办理的821件信访投诉件、50项任务已全部办结。2020年,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转交银川市办理的89件信访投诉件,已全部办结;移交现场核查发现的174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161个,完成率92.5%;反馈银川市需要整改的23项任务,其中2021年整改17项,目前2项已销号,剩余15项正在走销号流程。2021年6月,接到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专项督察转办件11批18件已全部办结,反馈意见涉及9个方面29项问题,正在按照整改方案抓紧整改中。
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
瞄准“机制”靶心
日渐优美的生态环境,让美丽抬头可见、让幸福触手可得。
2021年,银川市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环境质量底线、资源利用上线和生态环境准入清单,建立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编制《银川市“十四五”污染物减排工作方案》,从产业结构升级和源头替代、能源清洁化替代、交通运输轨道化工程、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城镇污水管网建设和提升、再生水循环利用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方面多层次、全方位储备总量减排项目。生态环境等部门多方位谋划、确定202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确保按要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为“十四五”总量减排工作开好局、起好步。
主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精准有效做好生态环境领域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加强医疗废物、废水等处理处置日常环境监管和技术指导,提升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运行管理水平。深入了解企业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诉求,积极为企业排忧解难。落细落实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对企业实行“守法不扰、违法严惩”的差异化监管,并根据企业守法情况实行动态调整。强化生态环境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帮企治污,支持服务企业绿色发展。
科学谋划总量减排。配合工信、农业农村、市政、水务、各工业园区等相关部门单位,多方位谋划、确定2021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项目,确保按要求完成自治区下达的减排任务,为“十四五”总量减排工作开好局、起好步。在巩固工程减排基础上,强化管理减排,推动企业污染治理技术升级,加强已实施重点减排工程设施运行监管,提高减排项目运行效率。
推进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是建设先行区示范市的重要内容,要进一步坚定必胜信心,认清工作形势,抓住工作重点,强化治污措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进一步建立健全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在思想认识、政策措施、治理成效上争做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排头兵”,力争在黄河流域率先解决环境污染问题,示范引领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
2021年,银川市加快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全力抓好产业转型升级,持续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创新驱动发展,推动经济绿色高质量发展。颁发全区首家葡萄酒产业用地不动产权证书,完成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编制,谋划实施重大项目192个,高技术产业增加值占比提高到13%。新材料、新能源、新食品等千百亿级产业集群培育壮大,新增高新技术企业20家、科技型小巨人企业36家,获评全国首批“科创中国”创新枢纽城市。
生态监管彰显新作风
严格环境执法
天蓝地绿水净,是群众期盼的一座幸福城市的底色,也是城市执政者给群众承诺的民生工程。为了保住这份优秀“成绩单”,银川市不断加大生态环境执法和服务企业力度。
近年来,银川市制定印发《关于实施“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意见》,建立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划分58个生态环境管控单元。持续开展重点生态环境问题排查整治、“清废行动”、露天矿山环境整治、“绿盾2021”自然保护地专项整治等专项执法行动,不断加大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处罚、曝光力度,2020年至2021年,银川市生态环境局年均出动执法人员1.3万余人次,检查企业约8000家次,下达处罚决定186份,罚款金额共计1277万余元,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案件1件,实施查封、扣押案件2件,限制生产、停产整治案件2件;移送公安机关适用行政拘留案件2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移送公安机关13起。受理各类信访投诉件6766件,办结率100%。
大力倡导非现场检查。实现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对违法企业强化监管,在全市率先开展执法备案管理制度,对外发布正面清单管理企业和项目,采用遥感、无人机巡查、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等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对纳入正面清单管理的109家企业累计开展检查714次。积极构建信用体系,对227家企业2020年度环境信用情况进行评价,建立企业环境信用档案,并及时公示评价结果,便于各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社会组织等使用该评价结果用于联合奖惩。扎实做好疫情防控,统筹安排医废处置单位对隔离酒店、封控楼宇、核酸检测采样检测产生的涉疫垃圾和医疗废物进行规范收集处置,先后出动执法人员2170余人次,检查隔离酒店68家、核酸检测点800余个,指导医废处置企业及时规范安全处置医疗废物3950吨,坚决守好疫情防控最后一道关口。
严格推进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有序整合生态环境和相关部门的污染防治和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组建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提出“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执法、统一管理、统一受案”执法工作模式和总体思路,着力打造生态环境综合执法的银川样本,生态环境执法、统筹及监管能力显著提升。
深化改革取得新突破
协同创新发展
2021年11月29日,宁夏西夏嘉酿啤酒有限公司、宁夏恒康科技有限公司通过宁夏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自然资源要素交易市场平台完成了排污权交易,这是银川市首单排污权交易。
2021年,银川市积极探索排污权改革、稳步实施碳排放权改革。制定印发《关于开展排污权有偿使用和交易改革示范引领环境污染防治率先区建设的实施方案》,加快推进排污权改革,制定印发实施方案发放排污许可证556张,完成初始排污权核算392家、新增排污权29家、可交易排污权14家、政府储备排污权466家。制定《关于加强碳排放管理 推进碳排放权改革的意见》,指导15家重点排放单位在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系统开立账户,取得交易资格,组织全市12家发电行业企业第一批进场交易,逐步引导取得交易资格的其他行业企业全部进场交易,目前已完成碳配额交易170万吨。
银川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初见成效。印发《银川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试行)》,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列入市政府重点改革事项,先后办理宁夏精英鲁西化肥有限公司和宁夏汇丰源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生态损害赔偿案件,完成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线索第二批清单核查填报,为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全面铺开奠定坚实基础。
银川市始终坚持“生态立市”战略,深入践行“两山”理论,不断加快生态一体化修复,全面推进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修复退化草原2万余亩,完成营造林14.92万亩,建成国家级重要湿地1处、自治区级重要湿地12处,植树造林44.92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13.5%,建成区绿地率达到40.68%,居西北省会城市之首,城区园林化、通道林荫化、农田林网化的“大生态”格局基本形成。
银川市兵沟黄河大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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