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推進淨採礦權出讓試點工作
2021年07月06日08:43 | 來源:寧夏日報
7月5日,記者從自治區自然資源廳了解到,為加大礦產資源管理改革創新力度,寧夏積極推進淨採礦權出讓試點工作,選取吳忠市及所轄縣(區)開展為期2年的試點,構建政府主導、部門協同、市場決定、科學配置、社會監督的礦產資源“淨礦”出讓工作機制,為全區全面推進礦業權“淨礦”出讓筑牢基礎。
根據試點方案,寧夏將在作為“淨礦”出讓試點的吳忠市及所轄縣(區)范圍內,致力依法有序推進資源儲量查明、土地權屬清晰、符合准入條件的淨採礦權出讓。按照方案要求,試點市、縣(區)將在2021年底前完成淨採礦權出讓宗數不低於本年度採礦權出讓計劃的30%,並在2022年底前完成淨採礦權出讓宗數不低於本年度採礦權出讓計劃的50%。
“試點市、縣(區)自然資源部門在採礦權年度出讓計劃中將選取具備條件的擬出讓採礦權,報請屬地政府組織發改等相關部門和礦山所在鄉(鎮)政府,對擬出讓採礦權范圍開展聯合踏勘審查。”自治區自然資源廳相關負責人介紹,前期踏勘將重點審查採礦權是否符合國土空間規劃及礦產資源規劃、是否涉及生態保護紅線和永久基本農田等限制禁止開採區、是否符合環境保護、產業政策和安全生產等相關規定。
記者了解到,試點市、縣(區)自然資源部門會對擬出讓採礦權礦區范圍或影響范圍內土地和地面附著物的權屬進行調查。淨採礦權將採取招標、拍賣、挂牌方式出讓,出讓人和受讓人依據《礦業權交易規則》簽訂採礦權出讓合同。
按照要求,試點市、縣(區)自然資源部門將於今年7月底前制定本地區推進淨採礦權出讓工作方案,經由報請同級政府審定同意后組織實施。對於“淨礦”出讓試點工作推進得力的市、縣(區),自治區自然資源廳將在地質勘查項目、生態修復項目、用地計劃指標等方面予以傾斜。(記者 張唯)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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