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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2026年08月13日10:11 | 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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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银川8月13日电 (记者阎梦婕)为深入开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涉黑涉恶违法犯罪问题,8月12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扫黑办、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联合发布公告,即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

本次线索征集范围广泛,涵盖新型黑恶犯罪和传统黑恶及关联犯罪两大类别。其中新型黑恶犯罪主要包括软暴力催收、恶意索赔、舆情敲诈等十大类违法犯罪团伙。传统黑恶及关联犯罪则重点聚焦盘踞一方、垄断行业的“村霸”“沙霸”“矿霸”“街霸”等各类黑恶势力,同时征集黄赌毒违法犯罪、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以及操纵、侵害未成年人的黑恶团伙相关犯罪线索。

公告同时明确了相关举报规范与奖惩要求。群众举报需秉持客观真实原则,如实提供涉案线索及相关证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恶意举报将被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相关部门将严格做好举报人信息保密工作,全方位保障举报人人身和财产安全,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坚决依法从严惩处。对于查证属实、能够协助侦破重大案件、铲除黑恶势力的有效举报线索,将按照规定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此外,公告督促各类涉黑涉恶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违法事实、积极退赃退赔、检举揭发同案人员,相关人员可依法获得从轻、减轻处罚的处理。

举报范围

新型黑恶犯罪线索

1.软暴力催收:为索取债务,对欠款人及其关系人进行电话滋扰、短信轰炸、曝光隐私、ps图片、跟踪贴靠、辱骂恐吓或在有关场所纠缠哄闹、聚众造势、散播污名等,逼迫被害人偿还欠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2.恶意索赔:为牟取非法利益,以打假维权为幌子,虚构、编造损害事实或以商家存在经营瑕疵为由,通过大量差评、恶意投诉举报、网络施压等方式,向商户、企业强行索要高额赔偿的违法犯罪团伙。

3.舆情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假借“舆论监督”、新闻采访、网络爆料、自媒体曝光等名义,收集、捏造、夸大涉及环境保护、医疗卫生、教育招生等行业领域的负面或不实信息,以发布负面信息相要挟,编造夸大负面信息,制造舆论压力,向企业、个人索取财物索要高额费用的违法犯罪团伙。

4.务工敲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利用网络招工平台物色目标,应聘成功后故意制造劳务纠纷、矛盾事端,向用工主体索要“误工费”“交通费”“餐饮费”,被拒后采取集体上访、围堵工地、阻扰施工、网络造势等方式,向用工单位索取高额“赔偿款”的违法犯罪团伙。

5.碰瓷敲诈:利用被害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等故意制造事故或虚构人身、财物受损假象,采取滋扰纠缠、聚众造势等软暴力胁迫手段,借机向被害人勒索赔偿、有组织实施碰瓷讹诈的违法犯罪团伙。

6.强迫消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餐饮住宿、医疗美容、家政装修、旅游购物等常见民生领域,通过以虚构低价、夸大效果诱导进入,在消费时采取威胁滋扰、中断服务、限制离店等手段,强迫他人接受服务、购买商品、强买强卖的违法犯罪团伙。

7.色情敲诈:利用色情交易、色情引诱等方式设局,通过网络交友软件招嫖,在交易时采取“仙人跳”等方式实施威胁恐吓、勒索钱财的,或引诱被害人发生性关系后以怀孕、受伤、未满14周岁等为由实施敲诈的违法犯罪团伙。

8.裸聊敲诈:利用通信工具、互联网等技术手段,以交友为名主动搭讪诱导裸聊,截取、录制不雅照片、视频后以此为要挟,以群发亲友威胁、损害他人人格、名誉、揭露隐私相威胁勒索财物的违法犯罪团伙。

9.网络套路贷: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依托网络平台媒介,假借民间借贷之名,通过虚假借贷金额、伪造资金流水、恶意制造违约迫使逾期垒高债务、软硬兼施索债等方式逼迫还债的违法犯罪团伙。

10.网络暴力:通过网络非法获取、曝光公民个人信息,以诬告陷害、恐吓威胁、侮辱诽谤、电话轰炸、线下滋扰等软暴力手段,有组织地实施“人肉搜索”“开盒挂人”“有偿代骂”“水军滋事”等行为,组织群体对立,滋扰伤害他人,扰乱网络秩序的违法犯罪团伙。

传统黑恶犯罪及关联犯罪线索

1.“村霸”“乡霸”“沙霸”“矿霸”“街霸”“市霸”等黑恶势力。

2.制贩毒品、开设赌场、组织卖淫等黄赌毒黑合流的犯罪团伙和境内外黑恶势力勾连犯罪。

3.操纵控制未成年人实施违法犯罪,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黑恶团伙。

举报须知

(一)举报应当客观真实,如实提供涉案人员、事发经过、相关证据,严禁捏造事实、诬告陷害。对恶意举报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二)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公安机关将严格保密,依法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坚决依法从严惩处。

(三)举报线索经查证属实,协助公安机关侦破重大案件、铲除黑恶组织、抓获重点逃犯的,按照相关规定,予以奖励。

(四)凡参与上述违法犯罪人员,主动投案自首、如实供述、积极退赃、检举同案人员的,依法可以从轻、减轻处罚。

举报方式

可通过来电、来信、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举报。

(一)自治区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1-6136659

电子邮箱:nxshbjbxx@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86号(自治区扫黑办收)

邮政编码:750002

(二)自治区公安厅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1-6136481

电子邮箱:nxgashce@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金凤区满城北街386号

邮政编码:750000

(三)银川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1-5020752

电子邮箱:nxycshce@163.com

来信地址:银川市兴庆区凤凰北街332号

邮政编码:750000

(四)石嘴山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2-2812337

电子邮箱:szssgaj2216123@126.com

来信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黄河东街380号

邮政编码:753000

(五)吴忠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3-2123211

电子邮箱:wzshce110@163.com

来信地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与迎宾街交汇处667号

邮政编码:751100

(六)固原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4-2068031

电子邮箱:nxgyxz2014@163.com

来信地址:固原市原州区安康路古雁街74号

邮政编码:756000

(七)中卫市公安局扫黑办

举报电话:0955-7067511

电子邮箱:zwsgajshb@163.com

来信地址:中卫市沙坡头区平安东路23号

邮政编码:755000

(责编:梁宏鑫、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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