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规范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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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人民网银川7月8日电 (李熙)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宁夏教育厅、财政厅、民政厅、农业农村厅、残疾人联合会印发《关于做好一次性求职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一步规范全区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审核、发放全流程。
通知规定,在毕业学年积极求职的区内全日制普通高校、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的毕业生,满足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零就业家庭、特困人员、残疾人、在校办理国家助学贷款五类条件之一,即可申领每人2000元的一次性求职补贴,所需经费从就业补助资金中列支。坚持“自愿申请、公正公开、属地管理、专款专用”的原则,每年9月组织毕业学年毕业生一次性求职补贴申领工作,于当年10月底前发放完毕。每名符合申领资格的毕业生仅可享受一次,不得重复申领。
本次新规进一步优化了线上申报审批环节,各院校统一组织符合条件学生提交申请,汇总信息名册上传公共服务系统。系统自动与零就业家庭、低保、特困、残疾、助学贷款等相关数据库进行比对核验,比对通过的推送至属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比对未通过的毕业生和申请补贴的外省籍毕业生(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除外)登录公共服务系统个人端或“我的宁夏”提交相关材料,各院校线上对补充材料进行初审。审核通过的毕业生名单,将在各院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财政部门将补贴资金拨付至毕业生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
为保障政策规范落地、资金精准发放,六部门明晰各方工作职责:人社部门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各部门的沟通联系和经办审核;教育部门督促指导各院校组织毕业生及时申领;农业农村、民政、残联配合完成信息比对;财政部门按规定做好补贴拨付工作。同时,各院校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对虚报冒领一次性求职补贴的,院校严肃追责并追缴款项。
据悉,本次印发的通知自发布当日起正式施行。专项求职补贴政策以数字化、便捷化办事流程落实就业惠民举措,减轻青年学子求职负担,助力高校毕业生平稳实现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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