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出台实施意见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
人民网银川11月22日电 (记者阎梦婕)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明确宁夏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总体要求,提出到2035年,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全面建立,为生态安全格局稳定、生态环境根本好转、美丽宁夏目标基本实现提供有力支撑。
《实施意见》中提出,要严格落实生态保护红线管控要求,强化自然生态空间保护修复,降低对生态空间的占用和扰动,稳步提升生态功能质量。划定生物多样性保护优先区域,加大雪豹、马麝、四合木等珍稀动植物保护力度。全面推进重点生态功能区、重点生态系统、重点生态廊道、重点河湖滩地保护修复。持续深化“绿盾”“黄河”“昆仑”等专项行动。实施贺兰山、六盘山、罗山生态功能区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系统治理,实施水源涵养林建设、禁牧封育、退化草原生态修复、湿地保护修复、水土保持等,科学开展国土绿化,统筹推进森林、草原、湿地、荒漠生态保护修复和盐碱地综合治理,打好“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持续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
新出台的《关于加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实施意见》全面对标并贯彻国家要求,充分吸收了宁夏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已有成果,明确了全区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的政策取向、目标方向和改革措施,更加有利于科学精准管控生态环境,持续保障生态功能和改善环境质量,更加有利于促进自治区重点项目和特色优势产业发展,为高质量发展腾出空间。全区分区管控方案将根据自治区经济社会重大战略、生态环境保护目标的调整持续修改完善、动态更新,将为指导宁夏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筑牢西北地区生态安全屏障打下坚实基础。
从2020年开始,宁夏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度,经过全区成果划定和动态更新,共划定了321个环境管控单元,其中优先保护单元200个、重点管控单元65个、一般管控单元56个,生态空间总面积增加490余平方公里,并编制了生态环境准入清单,为美丽宁夏发展“明底线”“划边框”,初步建立起全域性覆盖、多要素综合的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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