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涇源縣以“2+1+3”模式實質性化解涉府爭議
訂閱已訂閱已收藏
收藏一場歷時5年的行政賠償“拉鋸戰”,在2024年春天畫上句號。寧夏涇源縣某機磚廠在國家“綠盾行動”專項整治中被拆除后起訴索賠,案件歷經一審、二審、發回重審,雙方多次對簿公堂、兩敗俱傷。涇源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主動出擊,邀請市中院、檢察院、自然資源局等多方坐到一起,幫雙方算清風險賬、找准合理預期,最終以98萬元補償協議握手言和。
同樣是在涇源,湖南一家會計師事務所為當地7個單位18個項目提供竣工財務決算服務后拿不到錢,一紙訴狀告到法院。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收到“一單六聯”抄報后,當天發函,組織各方調解,一天之內18件涉府民事合同糾紛一次性調解成功並完成司法確認,企業還放棄了6萬余元利息。
還有一起拖了7年的“骨頭案”。馬某、賽某與涇源縣城鄉建設和交通運輸局的房屋拆遷糾紛,歷經7年、多次信訪仍未實質性化解。2025年1月,縣行政爭議化解中心在全面審查事實証據、反復溝通的基礎上,促成雙方分別簽訂60余萬元和115萬余元的調解協議並完成司法確認﹔當年11月,同類型案件又有5件一攬子化解,疏通了多年的征拆“堵點”。
這三起案件,是寧夏回族自治區涇源縣深化“2+1+3”化解模式、推動涉黨政機關爭議案件實質性化解的縮影。
涇源縣曾屬國家級六盤山連片特困地區核心區,財政收入常年不足1億元。受財力限制和征遷安置補償等歷史遺留問題影響,全縣涉黨政機關行政案件、民事案件在“十四五”初期一度爆發式增長,加之監督機制落實不嚴、行政執法能力偏低、應訴工作流於形式,涉府爭議不斷“上行”“外溢”,“經濟小縣”與“信訪大縣”的鮮明反差,一度制約著當地法治政府建設和營商環境。
2023年以來,面對近20億元政府存量債務引發的矛盾風險,涇源縣緊扣全面依法治縣,建立推行“2+1+3”化解模式,即行政、民事兩類案件,一個機構專班,三類處置方式,實現了爭議化解從“被動應付”向“主動攻堅、系統預防”的根本轉變。縣裡成立審核工作專班,對每一類案件進行合法性、合規性、合理性“三堂會審”,把程序和實體上的症結逐一摸清,再開出針對性“藥方”。該模式已被寧夏回族自治區黨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命名表彰,經驗在全區廣泛交流推廣。
化解爭議,先找病根。涇源縣先后出台行政爭議協調化解實施方案、府院聯席會議制度、行政事業單位印章管理制度、政府合同管理辦法、財政大額資金審批管理辦法等一攬子制度。把執法不規范、公章管理不嚴、合同審查不實、違規舉債干工程等漏洞逐一堵上。
在此基礎上,該縣成立由縣委政法委書記負責、政府分管副縣長牽頭,紀委監委、法院、檢察院、法律顧問等組成的審核工作專班,通過專家咨詢會、研判分析會,對各類爭議案件逐一“體檢”,給出針對性處置建議。黨政負責人出庭應訴通報機制和應訴績效評價機制同步落地,倒逼責任單位負責人出庭、出聲、高質量應訴。
縣法院對涉黨政機關民事案件實行“一單六聯”抄報,向縣委、縣政府、紀委監委、政法委、司法局及涉案單位同步提醒督促,推動爭議止於“未訴”﹔庭前未化解的再導入審判、執行程序。府院、府檢、府監聯動機制常態化運行,定期會商疑難案件,從源頭壓降爭議。
針對兩類案件,涇源建立台賬、清單銷號、定期調度。對程序實體合規的案件,督促責任單位主動協商,以拉長履行時間換取籌措財政資金的空間﹔對涉嫌違規的,移交紀委監委依法處理﹔對爭議較大、當事人堅持訴訟的,則指導制定應訴方案、積極申辯,最大限度減少敗訴風險和財政損失。
行政復議的“把關、減壓”作用同步彰顯。2023年以來,全縣受理行政復議案件102件,糾錯31件,一批行政爭議案件在復議環節即告了結。
全縣還建成綜治中心、庭前調解室、行政爭議化解中心等陣地,堅持“應調盡調、能調盡調”,通過耐心細致的思想工作和積極履約的實際行動,說服當事人合理讓步、分期清償,既“減量降本”,又“案結事了人和”。
機制之變帶來實打實的變化。涉府民事案件立案數量由2022年的330件降至2025年的179件﹔2023年以來,法院“一單六聯”抄報327份,撤訴和庭前成功調處率保持在50%以上﹔行政案件結案敗訴率由2023年的16.7%降至2025年的6.52%,2026年至今保持“零敗訴”。截至2026年9月,全縣累計兌付、清償債務4.5億元,節省訴訟費、利息、執行費等財政支出0.87億元﹔分批兌付26個群體性征遷安置補償款1.6億元,群體信訪、越級走訪勢頭得到有效遏制。清欠中小企業賬款方面,“6·30”台賬中2002筆逾10.75億元欠款已基本清償完畢。
嚴明的問責,匡正了涉府行政和民事行為。2023年以來,紀檢監察機關累計處置違規舉債等失職失責問題線索18條,立案6人、處分4人,追回資金941.78萬元,責令責任單位撤銷違規行政合同112份,避免經濟損失0.17億元。
與此同時,涇源縣連續5年公布重大行政決策目錄,3年來編制公布重大行政決策15件,審查各類文件、合同近600份﹔紀檢監察機關立案6人、處分4人,追回資金941.78萬元,責令撤銷違規行政合同112份。近3年來,全縣未再發生因違規盲目決策、不作為亂作為引發的新增行政爭議。
涇源縣委相關負責人表示,全縣將深化“2+1+3”機制,為縣域高質量發展注入更堅實的法治保障,也為經濟欠發達地區破解涉府爭議提供了可復制、可推廣的“涇源樣本”。
來源:固原市司法局
分享讓更多人看到
- 評論
- 關注
































第一時間為您推送權威資訊
報道全球 傳播中國
關注人民網,傳播正能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