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六舉措嚴管事故企業復工復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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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9月10日,記者從寧夏回族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獲悉,針對危險化學品、礦山、工貿等行業領域事故企業復工復產工作,我區日前圍繞警示教育、教育培訓、風險管控、隱患整治、責任追究、復工驗收等方面出台六項硬舉措,全鏈條強化安全監管,堅決守住“不安全不復工”的底線。
按照要求,事故警示教育將分級開展。發生一般事故的,由設區的市應急管理部門組織涉事企業及轄區同類型企業召開現場警示會﹔發生較大及以上事故的,由自治區應急管理廳組織召開全區相關行業領域警示會,通過還原事故經過、揭示深層原因,引導企業深刻反思、補齊短板。
在安全培訓環節,事故企業須健全安全培訓管理制度,開展覆蓋從主要負責人到一線作業人員的全員培訓,並組織嚴格考核,合格方可上崗。各級應急管理部門將分級開展跟蹤測試和隨機抽查,不合格人員及時調整崗位。我區鼓勵企業主要負責人、分管安全負責人及安全管理機構人員考取中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其他安全管理人員、車間和班組負責人考取初級及以上注冊安全工程師。危險化學品、礦山、金屬冶煉等企業未按規定配備注冊安全工程師的,依法依規立案查處。
在風險管控方面,事故企業主要負責人須牽頭開展全流程、全系統風險辨識,完善管控清單,管理人員履職評估結果直接挂鉤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與績效管理。
隱患排查整治則要求企業全覆蓋自查,建立整改清單,實行閉環銷號管理。對企業自查遺漏的重大隱患,監管部門將責令限期整改並立案查處﹔對拒不整改或無法保証安全的,堅決責令停產整頓。
在責任追究環節,屬地應急部門堅持“四不放過”原則,配合屬地政府開展事故調查。嚴格落實行刑紀銜接機制和“一案雙罰”“一案雙查”措施,及時移送涉嫌違紀違法線索。對事故企業開展警示約談,涉國企同步約談上級公司,依規調整安全生產標准化等級,對嚴重失信企業實施聯合懲戒。
復工復產驗收作為最后一道關口,各級應急部門將按分級監管要求嚴格把關,達不到條件的責令持續整改,管理團隊履職能力評估不達標須調整人員。較大以上事故礦井復工前須進行智能化改造。事故企業復產3個月內列為重點監管對象,加大執法檢查頻次。需自治區復核的企業,須經市級初審后報自治區復核通過方可復產。
據悉,此次出台的六項舉措覆蓋了事故企業從停工到復工的全過程,既有對企業的剛性約束,也有對監管部門的履職要求,旨在倒逼企業真正把安全放在首位,避免“帶病復工”“冒險復產”現象發生。(記者 王婧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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