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台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
2026年03月29日08:23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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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3月27日,記者從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獲悉,為規范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投訴處理工作,自治區發展改革委聯合多部門制定《寧夏回族自治區工程建設項目招標投標活動投訴處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今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
《辦法》共有六章四十條,涵蓋制定依據、適用范圍、職責分工、投訴提出與受理條件、辦理程序與時限、調查處理、法律責任及附則等內容,全面規范依法必須招標的工程建設項目投訴處理全過程、各環節。
在責任界定上,《辦法》明確投訴人應為投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且須提供利害關聯証明。在投訴問題處置上,《辦法》將12種違規違法行為納入投訴受理范圍,實行“行業歸口、分級負責”監管模式,由行業主管部門負責本領域項目投訴受理,切實解決“多頭投訴、推諉扯皮”問題,進一步壓實行業監管主責,確保受理標准清晰化、裁量尺度規范化。
為規范程序銜接,《辦法》強化“異議前置”剛性約束,要求資格預審文件或招標文件內容、開標過程、評標結果、中標候選人公示信息四類事項須先向招標人提出異議。未履行異議程序的投訴,行政監督部門不予受理,從源頭上減少程序空轉和無效投訴,推動爭議前端先行化解。
此外,《辦法》進一步明確了問題線索移送的適用情形、標准、程序和時限,嚴禁以約談、通報、行政處罰等行政處理方式代替紀律處分或刑事追責,推動實現“紀法貫通、法法銜接”,確保行政執法、紀律監督與刑事司法有機協同、無縫銜接。(記者 姜璐 馬雨馨)
(責編:梁宏鑫、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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