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將為經濟困難老年人發放養老服務和護理“兩項補貼”
11月15日,記者從自治區民政廳獲悉,根據自治區民政廳、財政廳、衛生健康委發布的相關通知,我區將建立經濟困難老年人養老服務和護理“兩項補貼”制度,該補貼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發放給具有寧夏戶籍且符合相應條件的老年人。
養老服務補貼對象為城鄉低保對象中的60周歲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城鄉低保對象中的計劃生育特殊家庭中60周歲及以上老年人。補貼標准為輕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00元,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和計劃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該補貼可用於為老年人提供助餐、助浴、助潔、助行、助醫、助急等居家社區養老服務,以及入住養老機構(醫養結合機構)相關支出。
護理補貼對象為城鄉低保對象中60周歲及以上的中度、重度及完全失能老年人。補貼標准為中度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150元,重度、完全失能老年人每人每月200元。該補貼用於支付老年人入住養老機構或醫療機構的部分基礎護理費,以及老年人接受居家上門和社區專業康復護理等服務費用。
養老服務和護理補貼原則以提供服務形式落實,堅持“先服務后補貼”,由縣級民政部門統一組織實施。到養老機構接受服務的,其補貼可由當地民政部門支付給相應的養老機構﹔居家或在社區接受服務的,可支付給經當地民政部門征選的服務供應商(經營或業務范圍與社區居家養老服務內容相關的企業、事業單位、社會服務機構)。服務覆蓋不到的地區,可通過“一卡通”直接向補貼對象發放補貼資金。
養老服務補貼和護理補貼不計入城鄉居民家庭收入核算﹔特困供養人員不享受養老服務和護理“兩項補貼”政策﹔既符合殘疾人兩項補貼條件,又符合養老服務和護理“兩項補貼”的殘疾老年人可疊加享受﹔符合條件的老年人,可同時享受養老服務補貼、護理補貼和高齡津貼﹔已建立失能老年人服務或護理補貼政策的市、縣(區),可在“兩項補貼”標准基礎上進行補差。已享受中央及各級財政支持經濟困難失能老年人集中照護等同類政策的老年人不再享受養老服務和護理“兩項補貼”。(記者 賀紫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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