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下發《實施意見》 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
人民網銀川7月14日電 (記者 閻夢婕)放寬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條件,設置專崗招錄(聘)退役軍人……近日,寧夏退役軍人事務廳聯合教育廳、人社廳印發《關於促進優秀退役軍人到中小學任教的實施意見》,推出一系列新舉措,持續拓寬退役軍人就業渠道,充實中小學教師隊伍力量。
《實施意見》明確,加強退役軍人教師人才培養,鼓勵退役軍人報考師范類院校。退役軍人報考專升本師范類專業,區屬有關高校可結合人才培養實際,合理確定專升本對應專業范圍,按規定通過單列計劃、單獨招生等方式招考退役士兵﹔支持退役大學生士兵復學深造。入伍前已被普通高等學校錄取並保留入學資格或保留學籍的退役士兵入學或復學,經學校同意並履行相關程序后可轉入本校師范類專業學習。支持有條件的區屬高校優化招生結構,擴大師范類學科“退役大學生士兵”專項碩士研究生招生計劃、專升本退役大學生士兵招生計劃。
《實施意見》提出,拓寬退役軍人任教發展通道,加大中小學招聘退役軍人力度。各市、縣(區)可按照自治區統一公開招聘有關規定,面向退役軍人定向招聘中小學教師,招聘計劃數量列入市、縣(區)事業單位定向招聘退役軍人總量。結合“三支一扶”“西部計劃”等高校畢業生基層服務項目,支持鼓勵符合招募條件的高校退役軍人畢業生到中小學任教。支持中小學安置退役軍人就業,安置計劃人數超過10人的縣、市(區),原則上每年至少拿出1個中小學行政或工勤崗位接收安置政府安排工作的退役軍官或退役士兵。將獲得教師資格的退役軍人納入中小學兼職體育教師選聘范圍。
《實施意見》明確,適當放寬條件限制。在中小學教師公開招聘、安置工作中,對退役軍人年齡可放寬至40歲。退役軍人在服役前1年內取得中小學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証明的憑入伍通知書、退役証書等相關材料,教師資格考試合格証明有效期可延長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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