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銀川市在全區率先試行提取住房公積金付首付

2023年04月20日16:47 | 來源:人民網-寧夏頻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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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銀川4月20日電 (高嘉蔚)近日,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在寧夏率先試行提取住房公積金付首付業務。此項業務試行時間為2023年4月18日至2024年4月18日。

據了解,繳存職工購買銀川市新建商品住房,可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之前,憑《商品住房認購協議》及《承諾書》申請提取本人及配偶的住房公積金用於支付首付款。此次調整,改變了之前職工購房需要先自籌資金,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后,再向公積金中心申請提取住房公積金的流程,極大減輕了職工使用自有資金支付首付款的周轉壓力。

“提取公積金支付首付款的政策真是太好了,我們正愁湊不齊首付呢,真是解了我們兩口子的燃眉之急。”4月19日,孟先生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賀蘭分中心窗口,順利提取名下住房公積金余額支付了購房首付款。

下一步,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持續優化住房公積金提取流程,拓寬住房公積金提取使用,支持職工剛性、改善性住房需求,為職工購房提供資金保障,更好地發揮住房公積金住房保障作用。

附: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新建商品住房)首付款業務流程

一、辦理條件

1.職工所購房屋為銀川市新建商品住房。

2.職工與房地產企業已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承諾書》(以下簡稱《承諾書》)。

3.房地產企業已在銀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樓盤備案手續。

4.職工本人及配偶無未結清的住房公積金貸款的,公積金賬戶無凍結,未列入公積金中心黑名單,本年度無提取記錄的。

二、提取額度

自購房職工與房地產企業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和《承諾書》之日起,購房職工本人(含共有產權人)及配偶可以申請提取一次住房公積金賬戶內余額用於支付購房首付款。提取金額合計不大於《商品住房認購協議》上約定的房屋首付款。

對於需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貸款主借人應留足余額(申請貸款金額/25)確保提取金額不影響貸款額度,避免因先提取后貸款而導致繳存余額不足,無法足額申請所需住房公積金貸款。

三、辦理地點及咨詢電話

購房人需在購房所在地申請辦理。公積金服務熱線:12329。

銀川市轄三區:銀川市民大廳D3公積金服務大廳,5555912﹔

永寧縣:永寧縣寧和南街204號,0951-8011171﹔

賀蘭縣:賀蘭縣意湖路三鑫亞龍灣2-9號,0951-8060832﹔

靈武市:靈武市南薰路187號,0951-4029591。

四、辦理流程

1.購房職工與房地產企業簽訂《商品住房認購協議》《承諾書》,並支付商品房認購定金。

2.購房職工預約后攜帶申請材料到銀川住房公積金業務窗口辦理業務。

3.公積金中心對職工提交的申請資料進行審核,審核成功后將職工申請提取的住房公積金金額轉入《承諾書》約定的房地產企業預售資金監管賬戶,並向職工出具《公積金提取業務支付憑証》。

4.購房職工和房地產企業在收到公積金中心出具的《公積金業務支付憑証》15個工作日內,完成《商品房買賣合同》簽訂及備案手續。在《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中,如實申報購房首付款構成,分別填寫個人出資及公積金支付的具體金額。合同備案后房地產企業要及時告知公積金中心《商品房買賣合同》備案合同編號或提交備案証明。

五、申請材料

1.購房職工(含共有產權人)的居民身份証(提取配偶的公積金需夫妻雙方身份証及結婚証或同戶戶口本)﹔

2.《商品住房認購協議》、房地產企業開具的定金票據﹔

3.《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承諾書》。

六、其他規定

1.申請辦理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購房首付款,隻能由購房職工本人辦理,他人不得代辦。

2.商品房買賣合同被撤銷、被解除或者被確認無效后,即未發生真實有效的房屋消費行為,職工本人及配偶、房地產企業須配合公積金中心將購房職工提取的公積金從房地產收款賬戶或預售資金監管賬戶原路徑退回住房公積金賬戶。

3.若購房職工已自籌資金支付購房首付款的,職工本人、配偶及直系親屬可按原購房提取住房公積金業務流程辦理。

(責編:高嘉蔚、賈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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