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深化府院、府检联动做实“案结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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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宁夏府院联动从常态化运转迈向实质化见效,市、县两级实现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全覆盖,“1+1+N”专业调解团队发挥关键作用,涉企行政复议办理时限压缩至法定时限的60%,行政争议化解成功率由18.18%提升至52.59%。近年来,宁夏不断深化府院、府检联动,把行政执法监督贯穿全过程,全区行政诉讼总量稳步下降,超过85%的行政复议案件实现“案结事了”。
近日,银川市金凤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负责人陈刚致电一家房地产公司开展案件回访。电话那头,企业负责人语气轻快:“罚款已经全部缴清,多亏调解帮扶,让我们渡过难关。”半年前,这家房企因未取得规划许可,擅自封闭阳台,被综合执法部门处以11.6万元罚款。房企负责人提起行政复议。案件在诉前调解阶段,双方僵持,罚款金额谈不拢。进入诉讼后,金凤区行政争议协调化解中心联合银川铁路运输法院开展调解,向企业讲明违法行为、法律底线及违规后果。同时对接执法部门,如实反映企业经营困境,在严守法律框架、兼顾法理情理的前提下,将罚款调整为9.3万元。3月18日,双方签订和解协议,企业当场撤诉。
中卫市一家小型咨询公司,不服2万元行政处罚,提起行政诉讼。化解中心采用“背靠背”分段调解。对企业,讲清违法边界,说明处罚合法合理,打消侥幸心态;对监管部门,积极沟通,探寻处罚与教育结合的执法空间,推动柔性执法。法理情理并重,企业负责人认清自身问题:“2000元罚款起到警示作用,不会拖累经营,我们接受。”签署调解协议时,企业当场缴清罚款,诉讼随即撤销。
一个个案件妥善解决,背后是一套不断成熟完善的制度体系在托底。联动重在破解行政执法的现实分歧。针对工伤认定、民生诉求等高频行政争议,宁夏已连续四年召开专题联席会议,统一执法尺度,明晰法律适用标准。全区行政机关司法建议落实率达80%,检察建议落实率超过95%。(记者 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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