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码高质效办案|穿透卷宗辨虚实 刑民协同治“假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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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是新时代新征程检察履职办案的基本价值追求。为充分展现全区检察机关坚持法律监督主责主业、高质效办案本职本源,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深化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履职新成效,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联合人民网宁夏频道推出《解码高质效办案》系列报道,深挖一线鲜活检察履职故事,持续传播法治正能量,生动呈现新时代检察队伍忠诚履职、奋勇争先的全新面貌。
建设工程领域资金流量大、项目链条长、结算审计专业性强,部分市场主体心存侥幸、动起“歪心思”,通过恶意串通、伪造工程资料等方式炮制虚假诉讼、“打假官司”,企图借助司法调解书转移资产、逃废债务。此类行为不仅侵害其他债权人及企业股东合法权益、挤占市场公平空间,还肆意浪费司法资源,成为破坏法治化营商环境的顽瘴痼疾。石嘴山市惠农区人民检察院依托内部刑民线索双向移送机制,以依职权主动监督撕开虚假诉讼伪装,通过全链条穿透式审查,推动案件纠错、当事人惩戒、行业溯源治理一体落地,交出基层检察机关综合治理虚假诉讼的实干答卷。
刑民联动深挖疑点,揪出“3天速成”虚假调解案
“这个案子最反常的地方,就是太快。”谈及案件办理过程,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王天栋复盘道。
辖区两家企业存在真实的建设工程业务往来,发包方实际欠付工程款约60万元。但双方实际控制人为逃避对外债务、转移企业资产,在工程尚未完成结算、未核实真实欠款额度的情况下,恶意串通伪造工程量证明材料,将真实工程款虚增至129万余元。该案从立案受理、开庭审理到出具民事调解书,全程仅用时3天,庭审过程中原被告双方无任何实质抗辩与诉讼对抗,被告全盘认可原告诉讼请求、快速达成调解协议,办案流程异常简化,疑点突出。
值得关注的是,该案监督线索并非源自群众申诉、当事人举报,而是得益于检察内部刑民融合履职机制的主动挖掘。2025年1月,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在审查起诉一起刑事案件时,敏锐发现关联民事案件存在结案过快、诉讼流程异常、事实认定存疑等诸多问题,第一时间启动内部线索移送机制,将疑点线索移交民事检察部门。民事检察部门随即依职权立案,开展穿透式法律监督审查。
“依申请监督往往存在滞后性,等到当事人前来反映问题,损害结果大概率已经形成。依职权主动监督,考验的正是检察官精准发现问题、主动履职担当的能力。”王天栋介绍,民事调解程序侧重尊重当事人意思自治,极易被不法分子钻空子、滥用职权。多数虚假诉讼刻意规避激烈庭审对抗,依托快速调解获取生效司法文书,进而实现转移财产、逃废债务的非法目的。异常办案周期、庭审零对抗、双方高度自认,已然成为识别调解类虚假诉讼的核心特征。
办案团队充分发挥民事检察调查核实职能,开启全方位穿透式审查模式。一方面全面调阅该案民事审判、执行全流程卷宗材料;另一方面联动刑事案件办案团队,调取讯问笔录、司法鉴定报告等核心证据,同步核查企业工商登记档案,厘清两家企业实际控制人利害关系、资金往来及工程施工真实情况。通过逐条梳理、层层核验,完整拼凑证据链条,最终查实:该案不仅在诉讼阶段虚增工程款69万余元,在后续执行环节还存在虚减财产价值、违规以物抵债等问题,持续损害其他债权人合法权益。
纠错惩戒双向发力,筑牢司法诚信坚固防线
查清案件事实只是监督第一步,惠农区检察院坚决摒弃“就案纠错、一结了之”的片面办案思维,推动案件监督从单一裁判纠错,向审判、执行全流程闭环整治延伸。该院依法向法院制发再审检察建议,明确该案属于当事人恶意串通形成的典型虚假诉讼,详细列明事实依据与法律支撑,建议法院启动再审程序、纠正错误裁判。
同时,该院检察长列席法院审判委员会,就涉案当事人司法惩戒工作发表专项监督意见,推动违法追责落地落细;针对案件执行阶段财产处置不规范、监管有漏洞等问题,同步制发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精准堵塞司法监管短板,全方位守护债权人合法权益。
法院全面采纳检察机关全部监督意见,依法裁定案件再审,最终判决撤销原审虚假民事调解书、驳回原告诉讼请求,对两名恶意串通炮制虚假诉讼的当事人,分别处以2万元司法罚款,实现案件纠错、违法惩戒、漏洞整治一体落地、闭环见效。
“虚假诉讼监督不能只盯着撤销一纸调解书。调解环节造假,风险隐患贯穿立案、审判、执行全链条,如果仅纠正裁判结果,执行环节遗留的损害问题仍会持续蔓延。”王天栋表示,该院在办案实践中探索形成“内部线索移送—协同调查—分层审查—刑民并行”全链条审查模式,实现审判监督与执行监督一体化推进,有效破解监督碎片化、治理不彻底的难题。
立足虚假诉讼“线索发现难、调查核实难、治理成效难”的基层履职痛点,该院提炼形成民事检察监督“1234”工作法,推动虚假诉讼监督常态化、规范化、系统化:“1”即锚定虚假诉讼监督这一核心主业;“2”即抓实“检护民生”、违规异地执法和趋利性执法司法两大专项行动;“3”即推进欠薪治理冬季专项、虚假诉讼专项监督、民事终本执行专项监督三类重点监督工作;“4”即做实涉企审判执行监督、特殊群体支持起诉、大数据监督模型建设、典型案例培育四项重点任务。
为织密全域治理网络,该院牵头联合公安、法院会签《关于进一步加强防范、查处、打击虚假诉讼的实施意见(试行)》,系统梳理9类虚假诉讼外观特征,明确十余类高风险重点案件,搭建起“检察内部刑民双向流转、公检法外部互通共享”的常态化协作平台,通过定期联席会议、联合研判、专项整治,凝聚司法治理合力。同时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赋能精准监督,2026年累计筛查劳动争议类虚假诉讼线索71条,推动监督模式从传统事后被动处置,向事前智能预警、事中同步筛查、事后精准纠错的全周期闭环治理转变。
数智赋能精准履职,护航市场诚信有序发展
个案精准纠错,是整治乱象的突破口;全域溯源治理,是长效治本的关键点。惠农区检察院坚持“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规范一域”,构建“个案纠错—类案整治—源头防范”的完整治理闭环,通过典型案件办理释放鲜明司法导向,严厉打击虚假诉讼乱象,引导辖区市场主体敬畏司法权威、坚守诚信经营底线。
“虚假诉讼的危害,早已超越个体利益纠纷,会持续侵蚀司法公信力、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作为民事检察干警,既要夯实法律专业功底,更要练就精准洞察的眼力、协同共治的能力、服务大局的担当。”王天栋说道。
下一步,惠农区人民检察院将持续践行高质效办案理念,深化“数智赋能+调查核实+一体履职+社会治理”四位一体监督模式。持续深耕重点领域监督,紧盯建设工程、社保基金等虚假诉讼高发领域,依托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拓宽线索来源、提升监督精度;持续做实刑民融合、公检法联动协同机制,将虚假诉讼风险识别要点固化为常态化办案预警标准,从源头遏制虚假诉讼滋生蔓延。
同时,该院将常态化开展以案释法、精准普法,面向市场主体宣讲虚假诉讼法律后果,警示经营者摒弃“打假官司”的侥幸心理,明确虚假诉讼不仅会导致民事行为无效、权益不受法律保护,情节严重者还将触及刑事红线、承担刑事责任。持续畅通线索举报渠道,以高质效、精准化民事检察监督斩断虚假诉讼利益链条,持续净化司法环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推动司法公正与市场诚信双向赋能、同步提升,为辖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筑牢坚实司法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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