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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发布11月份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研判情况

2025年11月05日09: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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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防灾减灾救灾委员会办公室、应急管理厅会同公安厅、自然资源厅、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交通运输厅、水利厅、农业农村厅、商务厅、文化和旅游厅、市场监管厅、林业和草原局、宁夏气象局、地震局、消防救援总队等部门(单位),对11月份全区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形势进行了综合会商研判。

11月份,全区气温偏高、降水偏少。秋冬转换时节,出现阶段性降温的可能性大,大雾、大风、低温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需严防极端天气对道路交通、森林草原防灭火、农业生产、能源保供、大气污染防治等产生的不利影响。临近年底,生产经营活动进入抢产高峰期,企业赶工期、抢进度、突击生产、超负荷运转,各类安全风险交织叠加,安全形势严峻复杂。

11月份气候趋势预测

预计11月份,全区气温偏高,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中卫市平均气温在2~4℃之间,固原市在0~2℃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固原市平均气温偏高0.5℃以内,其他地区偏高0.5~1.0℃。降水偏少,银川市、石嘴山市、利通区、青铜峡市、红寺堡区、同心县、中卫市降水量在2~5毫米之间,盐池县、原州区、西吉县在5~8毫米之间,彭阳县、隆德县、泾源县在8~12毫米之间。与常年同期相比,固原市降水量偏少10%左右,其他地区偏少20%左右。

自然灾害风险

水旱灾害风险。黄河凌汛风险。据黄河流域气象中心预测,11月份黄河流域气温总体偏高0~1摄氏度,综合考虑黄河凌汛特点,11月份黄河宁夏段出现流凌、封河可能性较低。干旱灾害风险。当前中南部主要供水水源充足,各大供水工程运行正常,用水需求基本稳定。11月份发生旱情可能性较低。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推进水利防洪工程水毁修复,及时消除隐患,恢复防洪功能。做好凌情监测预警设施维护、涉河设施和项目监管等各项防凌准备工作。加快推进大型灌区改造、渠道维修养护、跨(临)渠工程等在建工程建设进度,组织做好冬灌各项工作。

地质灾害风险。11月份,我区降雨强度、量级有所下降,结合往年情况及10月份宁夏南部持续降雨影响,需关注固原市各县区、海原县等黄土区域土壤饱和引发的地质灾害风险。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关注地质灾害风险预报预警,强化自动化监测设备异常数据分析,针对10月以来的持续降雨区域,扎实做好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排查,做好信息报送,切实提升风险管控效能。

农业灾害风险。经综合研判,11月份我区冰雹、强降雪等农业自然灾害风险等级较低,但强降温天气将提升全区在田露地秋菜冻害风险,同时,秋季大风天气对设施农业安全生产可能存在一定影响。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紧盯天气变化趋势,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指导提前做好防御应对工作。加强农情信息调度,收到灾情报告后迅速核实并及时上报。加强技术指导服务,最大程度减轻自然灾害影响。

森林草原火灾风险。据气象部门预测,11月份我区气温偏高,林草陆续进入黄枯期,可燃物载量增大,森林草原火险气象等级为较高至高度火险,发生森林草原火灾的风险较大。秋季人员流动加剧,旅游带动进入林区草原的人员逐年增多,野外火源管理极其困难,防火压力不断加大。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和违规用火查处行动,突出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国有林场等重点区域,严密排查穿越林区输电线路、加油站、天然气管道和林区公路两侧火灾隐患,切实从源头上防范化解火灾风险。推进防火宣传教育常态化、全覆盖,不断提升预警监测效能,确保火情早发现、早处置,实现“打早打小打了”。

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

矿山领域安全风险。四季度,部分矿山企业为完成全年生产任务,赶工期抢进度,超能力超强度组织生产风险增大。有的矿山企业隐蔽致灾因素普查走过场,超前治灾不力和隐患治理不到位引发的风险不同程度存在。随着气温逐步下降,一些煤矿井筒可能因结冰造成设备损坏或影响通风安全引发事故。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持续推进隐蔽致灾因素动态普查,系统治理采掘接续紧张问题。积极应对气候变化,推进隐患排查整治,强化现场管理,切实将规程、规范和标准、措施落到人头、场景、实处。

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风险。临近年底,个别企业保生产、赶工期,设备带病运行和异常工况风险不容忽视。一些企业组织装置开停车、试生产或投产时安全管理不到位,极易引发事故。11月份可能出现强风、降温、雨雪等天气,易导致设备冻堵、物料凝固、静电积聚等风险。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企业严格落实重大节日、重点时段“三严禁、一提级、一点名”管控机制,持续加强设备设施维护和异常工况管理,严控试生产和新项目安全条件,强化气象预警和季节性风险防范,防止发生事故。

工贸领域安全风险。11月份,气温逐渐降低,违规使用取暖设备等引发中毒窒息、触电、火灾等事故的风险增大。部分企业错峰生产、停工复工等情况趋频,员工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等问题增多,容易引发生产安全事故。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督促企业强化停工复工安全管理,持续加大进入有限空间、吊装、动火、高处作业等作业现场安全管控,严防违法违规行为引发事故。加快企业安全风险控制和隐患治理信息系统运用,推动开展事故隐患自查自纠,切实提升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防范生产安全事故。

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风险。秋冬转换时节,大雾、降温、雨雪等恶劣天气增多。临近年底,公路货物运输持续高位运行,超限超载、疲劳驾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增多,城市摩电车辆通行频繁,肇事肇祸风险上升,秋收农忙时节,务工务农集中出行事故风险突出。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强化路面执法,针对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违法行为提高路面巡查管控、路检路查频次。强化部门联动,对全区高速公路、国省道开展隐患排查,严管“两客一危一货一面”等重点车辆,严查“三超一疲劳”、货车或农用车非法载人等违法行为。密切关注天气情况,及时发布预警信息,扎实做好恶劣天气应对准备,保障行车安全。

建设工程领域安全风险。低温、大风天气对起重机械吊装作业等影响较大,剧烈降温可能引发深基坑、沟槽支护结构收缩变形,增加坍塌风险。同时,雨雪后场地积水结冰,导致发生事故的概率增大,冬季施工现场临时取暖还易引发火灾、一氧化碳中毒。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变化,及时向建筑施工企业发布预警信息,督促企业合理调整施工计划,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健全应急预案,严防火灾、一氧化碳中毒等事故。

文化旅游领域安全风险。11月份游客减少,旅游项目设施设备运行率降低,相关企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容易弱化。秋冬季节气候干燥,森林、草原类旅游景区防火压力加大;降雪、大雾等极端天气情况下,可能引发出游安全问题;公共文博单位取暖设备使用增多,用电安全隐患增大。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压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全员岗位责任,督促景区持续加强重点部位日常巡查、隐患排查,完善安全提示和防护设施,严格按照秋冬季节防火要求,加强火源管控,严禁火种进入景区,认真整治电气线路老化、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损坏等问题隐患,严防事故发生。

消防领域安全风险。随着气温下降,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气取暖增多,农村自建房基数庞大、电气线路老化、老年人比例大等问题突出,易发生住宅亡人火灾。临近年底,生产经营单位全速抢工期、抓进度,发生生产经营性火灾事故的概率增大。“双十一”线上线下消费市场火热,大型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人流量显著上升,仓储场所、货物集散点及快递转运点货物堆积流转,占道经营、电气线路私拉乱接、疏散通道堵塞等安全隐患增多,进一步加剧火灾风险。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持续紧盯高层建筑、大型综合体、医院、养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和高敏感区域,着力纠治违规动火、违规停放充电、占堵“生命通道”等高致灾因素,针对“九小场所”、老旧商住楼、城中村、城乡接合部等重点部位、重点区域持续加强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严防火灾事故。

城镇燃气和特种设备领域安全风险。冬季部分烧烤、特色小吃等餐饮店转入室内,存在燃气泄漏和一氧化碳中毒风险。流动摊贩违规使用液化石油气瓶现象突出,易因操作失误发生事故。年底各类管线更新改造单位赶工期,第三方施工破坏燃气管道风险较高。供暖季到来,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使用频率大幅增加,设备运行压力增大,易因操作人员思想松懈、操作不当引发事故。建议各地各有关部门加强燃气安全监管,加大对燃气锅炉等重点特种设备的监督检查力度,压实企业主体责任,推进壁挂炉用户入户安检,全面排查燃气管道周边建设项目,强化燃气管道保护措施,大力整治流动摊贩违规用气问题,广泛宣传冬季取暖安全防范常识和紧急避险技能,切实有效防范和遏制各类事故发生。

来源:宁夏应急宣教中心

(责编:阎梦婕、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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