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海原县举行精神文明建设“双先”表彰大会
2025年06月26日09:53 |
6月25日,宁夏回族自治区海原县举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以下简称“双先”)评比表彰大会,全面展现海原县精神文明建设丰硕成果,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县级四套班子领导、各乡镇(街道)代表、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等280余人齐聚一堂,共同见证荣耀时刻,汲取文明力量。
大会宣读了《关于表彰海原县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现场为海原县七营镇人民政府、县文广局、宁夏南华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处等20个“先进集体”,以及刘洋、刘红梅、董鹏涌等60名“先进个人”颁发了奖牌和证书。
海原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庞娜在致辞中表示,这些荣誉的取得,既是区、市党委政府坚强领导的结果,更是各级各部门协同奋战、广大干部群众积极参与、受表彰对象拼搏奉献的生动体现,希望全县上下以先进为榜样,学榜样、当榜样,让榜样精神照亮更多角落。
此次表彰大会既是对精神文明建设成果的集中检阅,更是新征程的动员令。全县上下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聚焦“举旗帜、聚民心、育新人、兴文化、展形象”的使命任务,持续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深入实施思想道德建设工程,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着力推动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不断提升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
来源:海原县委宣传部
(责编:阎梦婕、宽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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