尚修建:把一生奉献给了人民检察事业
在尚修建家里,十余份资料被他珍视收藏着。其中几张穿着检察服的照片对于他意义非凡,那是他的人生“勋章”,也是他与宁夏检察事业同行共进的印记。
尚修建,1931年出生于河南洛阳。在“建设大西北”的号召下,1958年,刚从中国人民大学毕业的尚修建踏上西行的列车来到了宁夏。满目凋敝、百废待兴是他当初到宁夏的第一印象。而一腔忠诚让他还是在宁夏扎下根。
初到宁夏,尚修建被分配到宁夏高级人民法院担任审判员。虽然大学学得就是法学,但真办起案来,他也发怵。为了精进业务,他潜心研究党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很快成了院里的业务骨干。
1978年,宁夏回族自治区检察院恢复重建,尚修建调入该院担任刑事检察处副处长,成为第一代宁夏检察人。办公场所是租来的几间办公室,法律专业人才稀缺,多项工作空白。尚修建和同事们在边学边干中摸索,逐步突破一个又一个“第一次”。
1979年,尚修建任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处处长,全区第一个二审公开审判的刑事案件,就是由他出庭支持公诉的。“公检法全体人员都来旁听了,设在礼堂的法庭挤满了人。”提起往事,现年93岁的尚修建,仍难掩心中自豪。
案件的成功办理不仅给全区各级检察院树立了参照标杆,也让参与出庭、到场指导下级院出庭成了自治区检察院刑事检察处每名检察人员的必修课。正是这样一次次的实战磨练,一批批公诉人逐渐成长。
1983年,全区第一次实行组织考察与群众推荐相结合的办法推选干部,尚修建被推选为自治区检察院副检察长,经组织任命后,正式走上领导岗位,但他依然事事顶在前,主动担起各项急难险重任务。他参与由自治区党委政法委牵头开展的多个专项活动,指导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带头编写首批宁夏检察机关经济犯罪典型案例,并配合完成全国检察机关贪污贿赂展览宁夏巡展等重大活动的举办。
来宁34年,尚修建走遍宁夏的角角落落,把自己的一切奉献给了宁夏,也把青春和热血奉献给了法治事业。
如今,尚修建仍然会通过报纸和手机了解宁夏的新发展新变化,关注法治建设的新成就。“我有幸见证了宁夏从‘老少边穷’地区到社会主义现代化美丽新宁夏建设,见证了宁夏检察事业从重启到壮大,祝愿我们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尚修建说。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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