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突出治理修复 不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
近年来,宁夏回族自治区隆德县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统筹推进生态保护和修复,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隆德县紧盯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的总目标,统筹推进“四尘”同治、“五水”共治、“六废”联治,坚持依法治污、科学治污、精准治污,强化执法监管,立案查处各类生态环境案件49件,全县空气优良天数比例从2021年的96.9%提高到2023年的98.5%,居全区第一;健全“河长+检察长+警长”执法监管机制,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公益诉讼衔接,渝河国控、区控断面及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全县范围内无黑臭水体,渝河治理成效被国务院通报表扬,治理成果入选改革开放40周年成就展,入选全国“第二批美丽河湖优秀案例”;土壤安全领域持续保持零污染,建设用地安全利用率100%,无污染和疑似污染地块,在全区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隆德县开展全域国土绿化行动和生态修复治理,实施南部水源涵养造林、城乡环境绿化等工程项目,完成隆德县北象山和观庄乡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朱庄河流域凤岭乡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组织实施渝河湿地生态修复等山水项目,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26.22%,草原植被综合盖度达到89.26%,水土保持率达到88.4%,被评为全国水土保持示范县,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此外,隆德县推进集中污水管网建设和农村污水治理体系建设,累计敷设城市建成区排水管网56公里、雨水管网20公里,建成污水处理厂1座,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95%;加快补齐农村污水处理设施短板,敷设农村污水管网324公里,建成运行污水处理站14座,农村生活污水集中收集处理的行政村达到57个,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示范县;积极推行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建成乡镇生活垃圾填埋场10座、县城生活垃圾填埋场1座,建筑垃圾填埋场1座,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企业1家,被评为全国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回收和资源化利用示范县。
下一步,隆德县将抓实突出问题整改,建立长效机制,让良好生态环境成为展现隆德县形象的发力点,走出生态环境“高颜值”和经济发展“高品质”深度融合、有机统一的“生态+乡村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径。
(来源:隆德县委宣传部)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