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隆德县委组织部聚焦“三个关键”推动巡察整改监督责任落实落细
近年来,宁夏隆德县委组织部认真履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聚焦队伍建设、整改监督和成果运用持续发力,推动组织工作与巡察工作贯通融合、同频共振,助力巡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隆德县委组织部紧紧围绕“把队伍建强、让干部过硬”的目标,立足选、育、练三个环节,着力加强巡察队伍建设。严把“入口关”,选配政治意识强、专业素质好的干部进入巡察队伍,换届以来,优配巡察办主任、副主任各1名,巡察组组长2名,新招录巡察干部4名。注重选派退出领导岗位的正科级及以上干部担任巡察组组长,选派经验丰富、专业能力强的科级干部任副组长。建立健全巡察工作人才库,严把入库审查、审核、审批关,根据被巡察单位职能特点精准匹配巡察人员。目前,在库人员406人,其中,组长、副组长库250人,纪检、党建、财务、项目管理等专业人才207人。
据了解,隆德县委组织部多渠道训强巡察队伍,先后举办3期专题培训,强化巡前培训、巡中指导,提高巡察干部本领。把巡察岗位作为发现、培养、锻炼干部的重要平台,每轮至少选派6名新提拔科级干部和优秀年轻干部一线“练兵”。换届以来,先后选派3名年轻干部参加区市巡视巡察,抽调132名干部参与县委巡察,并强化正向激励,对12名优秀巡察干部提拔重用、14名晋升职级。
同时,深化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沟通会商、巡后联合监督的协作配合机制。把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作为重点,细化责任清单,对组织工作方面的问题,采取专项督导、约谈提醒、限期销号等监督措施传导压力,推动整改。换届以来,先后下发督办函16份,开展专项督导25次。紧盯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报告审核、整改问题销号等关键环节,指导被巡察单位细化问题清单,明确措施、时限和责任人,联合纪委监委、巡察办会商,先后反馈修改建议54条。
此外,将巡察结果作为加强干部日常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巡察前,会商确定巡察重点对象和巡察中需要重点关注的问题,巡察后,单独形成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情况报告,对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抓早抓小,从源头上根治,对班子问题及时跟进调整。在领导班子和干部考核中充分吸收巡察意见,将巡察整改情况列为年度绩效考核反向指标,作为领导班子综合考评的重要依据,在党建述职考核中优先考评巡察问题整改,在干部提拔使用、评先评优中必查巡察结果。换届以来,在干部选拔、晋级中征求巡察意见12批622人次。
(来源:隆德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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