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德县:“124”监督闭环机制为乡村振兴提效赋能
为推进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走深走实,隆德县纪委监委进一步强化监督措施,建立完善“124”监督闭环机制,推动“两个责任”贯通联动,一体推进,为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和作风保障。
细化“一个方案”。坚持以强有力的监督检查督促职能部门履职尽责,认真自查整改。县专治办紧扣4个方面18项重点治理任务,细化制定《隆德县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监督检查方案》,紧盯责任落实、政策落地、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工作作风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结合每阶段工作重点列出督查清单,采取明查暗访、随机抽查、听取工作汇报的方式开展集中监督检查3次,现场反馈并督促整改问题18个,下发整改通知3份,督查通报1期。
建立“两本台账”。把查找问题贯穿专项治理始终,切实提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彻底排查、摸清问题底数,建立发现问题台账和问题整改台账,动态更新,密切跟踪进账,逐一对号销账。按照“发现问题、查处问题、健全机制、堵塞漏洞、长效常治”的整体思路,下发工作提醒函2期,召开专题汇报会1次,督促各乡(镇)以及农业农村、乡村振兴、财政等成员单位紧密结合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自查整改工作,结合本行业、本领域、本单位实际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定期上报县专治办分析研判、归类整理,截止目前,全县共自查发现四个方面73个具体问题,督促整改完成46个。
强化“四项监督”。将乡村振兴战略落实情况纳入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四项监督”,统筹推进,实现监督职责再强化、监督力量再融合、监督效果再提升。建立“1+8+13”统筹联动监督模式,由委机关集中统筹协调,8个派驻纪检监察组和13个乡镇交叉联动,“巡纪”融合监督方式,加大对乡村振兴责任落实、重点部位环节腐败、资金闲置浪费和作风问题的监督。十五届县委第三轮巡察发现乡村振兴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9个,移交问题线索2件。
(来源:隆德县委宣传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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