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集资, 老年人一定要当心!
近年来,一些机构和企业以“高利息、高回报”等为诱饵实施的非法集资屡见不鲜,让不少老年人辛苦积攒的养老金血本无归。一些不法分子在骗取资金后,往往大肆挥霍或迅速转移、隐匿集资款,导致受骗老人经济损失追回困难。
案例
2016年4月,被告人秦某、杨某某、谢某某共同协商在银川成立收藏品销售公司,后秦某联系白某某、方某,共同出资并假借他人身份注册成立宁夏国艺典藏文化艺术品商贸有限公司,以向社会公众散发传单、拨打电话等方式,虚假宣传所售钱币、纪念币等收藏品价值,夸大收益并承诺一定期限内高价回购。为骗取客户信任、炒作产品价格扩大销售,该公司召开“回购返现会”对部分少量藏品虚假回购返现,营造藏品升值、兑现承诺的假象。后五被告人将所获利润按“银川公司”出资比例入股,复制成立同类型“榆林公司”,以相同经营模式在两地实行诈骗活动,两公司最终均以遣散员工、关停公司、销毁账目、负责人失联而结束。2016年4月至2017年12月,共骗取96名在银集资参与人投资款4700725元,主要用于各自消费挥霍、投资经营。
法院认为,被告人秦某、杨某某、白某某、谢某某、方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后分赃挥霍,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犯罪数额巨大,且集资参与人中中老年人居多,依法应予惩处。
何为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是指未经国务院金融管理部门依法许可或者违反国家金融管理规定,以许诺还本付息或者给予其他投资回报等方式,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行为。
非法集资危害严重,老年人风险抵御能力较低,养老金是养命钱,一旦遭遇非法集资,在损失财产的同时更易受到严重的精神伤害,使老年人的生活陷入绝境。打击整治养老领域非法集资既关系着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也关系着“老有所养”和社会和谐。
风险提示
1.不要贪图便宜。不贪图蝇头小利,不轻信他人,牢记“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凡是有人让您出钱,一定要多留个心眼儿。
2.增强法律意识。老年人平时要多了解当前各种诈骗手段,提高警惕,提高对骗局的识别能力。
3.端正保健理念。要从正规渠道获取科学的保健知识,到正规医疗机构就医,切勿相信所谓“特效药”“神医” ,以防陷入“药托”的骗局。
4.树立安全思维。注意妥善保管自己的个人信息,尽量避免在公共网络环境下使用金融服务。
5.警惕上门推销。对快递员、维修员等身份不能确定的人员,尽量等子女回家后接待。
6.防范非法集资。老年人及亲属要谨慎支付高额养老服务费用,不为高额回报所诱惑,守好自己的养老钱。
如您身边遇到非法集资行为请及时向自治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举报。举报电话:0951-6363430。(来源:宁夏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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