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修订完成
7月27日,记者从自治区司法厅获悉,我区普法责任制内容清单、标准清单、措施清单、责任清单已修订完成,助推形成“大普法”工作格局,为增强全民普法成效奠定了坚实基础。
据了解,此次标准清单更加量化,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在年终述职述廉的同时进行述法,积极利用法律宣传日等载体开展法治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一次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试,参加现场和网上旁听庭审至少一次。
措施清单更加具体,提出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带头讲法治课,做学法表率,全面实行领导干部年终述法制度;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加强对干部学法用法考核;大力开展法治文化建设,传播法治信仰;将普法宣传工作纳入效能考核,作为评先选优、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司法机关、行政执法单位和司法行政部门要把以案释法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社会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等多项具体措施。
责任清单更加明确,在原来普法责任清单基础上,将普法责任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具体到每个部门(系统)的处、室、科等,除了要做好本部门(系统)的“个性普法”,还要做好“共性普法”,明确了各项普法内容所对应的普法对象是社会公众还是本部门工作人员。
修订内容清单还增加了反有组织犯罪法、数据安全法等新颁布实施的法律法规,法律法规清单从200余部增加到300余部。普法内容清单中出现法律法规修订废止等情况,相关普法责任主体要及时对清单进行充实调整。
“通过‘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四个清单’的修订,全区各部门、各单位切实履行普法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有效满足人民群众法治需求,使全社会形成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自治区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负责人说。 (记者 马忠 实习生 武治瑾)
分享让更多人看到
- 评论
- 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