托育服务何时能为家庭“托底”

记者 秦 磊 李 锦 张 涛 实习生 马 驰 文/图

2021年03月02日08:22  来源:宁夏日报
 

编前语

全面二孩政策实施以来,有些二孩家庭养育矛盾凸显、负担加重,出现了“甜蜜的烦恼”;也有部分家庭存有各方面的顾虑,想生不敢生。生养经济成本高、无人照看、影响职业发展等方面的后顾之忧,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

困扰不少家庭的“托育难”问题到底该如何解决?全社会对“幼有所育”又有哪些期待和建议?记者对此进行调查采访。

2月21日,顾小米做滴滴司机的第164天。

3个月前,她还是守在家里的全职妈妈。“两个孩子相差7岁,3年前小宝出生时,爷爷奶奶和姥姥姥爷都已年近古稀,实在不忍心让他们再受累。”顾小米熟练地过街穿巷,有一搭没一搭地和记者聊天:“为了照顾孩子,我辞了职。整整3年,我逐渐和社会脱节,跟朋友在一起也越来越找不到话题。我意识到不能再这样下去,终于等到小宝进入幼儿园,开始尝试跑滴滴。”

顾小米的经历并非特例。

2020年,北京师范大学学前教育研究所受国家卫生健康委的委托,对全国13个城市的婴幼儿照护服务供需现状进行调研,发现婴幼儿的养育会给女性职业发展带来巨大的困境和挑战,其中二孩家庭母亲面临更大的职业冲击。调查显示,81.2%的家庭表示生育二孩会影响母亲职业发展,其中有54.9%的家庭表示会有一定程度的影响,26.3%的家庭表示会严重影响职业发展,极大地冲击职场与照顾家庭间的平衡关系。南开大学人口与发展研究所教授原新曾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养育孩子已经成为一种家庭经济的高消费,不仅是教育、生活成本高,养育孩子对自身继续教育、职位提升造成的影响,也是间接成本:“3岁至6岁的幼儿园教育资源本身就非常紧张,但更迫切的是解决0至3岁的婴幼儿托管问题。”

托育服务需求量大

现状

2020年,为全面了解宁夏3岁及以下婴幼儿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开展了相关网络问卷调查,结果显示,46.61%的调查对象表示需要托育服务,其中认为托育服务“非常有必要”的占14.77%。

固原市民马燕就是14.77%中的一员:“如果能把孩子送到放心的托育机构,我想尽快复职。”

二宝1岁3个月,刚刚断奶。之前,就要孩子还是要工作,马燕曾做过激烈的思想斗争:“双方老人都不在本地,如果要想保住工作,就得把孩子送回老家,母子分离,会对孩子的心理健康造成影响。如果想把孩子留在身边,工作是无论如何也保不住。”

心理的天平,最终向柔软的母性倾斜。在怀孕6个月时,马燕辞掉酒店大堂经理的职务,一边等待生育,一边操持家务、照顾大宝。“全职在家远没有想象中轻松,个人的情绪得不到宣泄,影响到整个家庭的气氛,夫妻关系一度降到冰点。在一次长谈之后,我们达成一致,把孩子送到靠谱的托育机构,我尽快出去工作。”

在自治区卫健委的网络问卷调查中,对于“宝宝几岁可以接受托育服务”这一问题,51.98%的受访者选择2岁至3岁。调研同时分析了不同类型家庭的托育服务需求特征,结果发现,育龄夫妇年龄越大和文化程度越高、家庭月收入越高,对托育服务的需求越强烈。城市社区居民的托育服务需求明显高于农村居民。

“根据不同需求等级进行测算,宁夏需增加的托位数量在1.4万至4.3万之间。”自治区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去年7月,自治区出台托育机构管理办法,其中规定,托育机构一般可设置乳儿班(6个月-12个月)、托小班(12个月-24个月);托大班(24个月-36个月)、混合班(18个月以上)。“也就是说,经过审批备案的托育机构,可面向最小年龄在半岁以上的婴儿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该负责人说。

然而,理想与现实之间,总有一段路程需要跋涉。

托育机构期待破局

调查

早在2017年10月,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必须取得“新进展”的7项民生要求中,“幼有所育”被摆在首要位置。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出台,2020年5月,宁夏发布了《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

2月21日,记者在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官方网站上查询发现,仅有16家营利性托育机构通过卫健委备案,获得《托育机构备案回执》。据了解,宁夏5市在市场监管部门注册的托育机构达73家,绝大部分未在卫健委申请备案。

“托育行业在中国中断了近30年,如今再度起步,困难与挑战并存。”自治区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相关负责人介绍,按照相关规定,卫健部门对托育机构的场地建设、安全保卫、卫生保健、设施设备等负有监管责任,近两年兴起的托育机构处于无序发展状态,需要一定时间为它们套上“紧箍”。

“托育行业的发展前景非常广阔,正因如此,我们才敢成为第一批‘吃螃蟹的人’。”宁夏爱彼得教育科技有限公司负责人吴红丽对行业前景很有信心,但目前的困难也让她力不从心:“人才缺乏,是制约这一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原因。”

“数量不足的‘人才荒’、业务能力欠缺的‘技能荒’、职业操守匮乏的‘责任心荒’,这些问题是掣肘宁夏托育服务规模扩大和质量提升的关键短板。”自治区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说,不少托育机构存在师资、教材及专业科学课程体系缺乏的问题。目前很多的托育机构大多是基于3岁至6岁学前教育专业教学的幼教老师向低龄段教学下沉,但对0至3岁早教阶段所看重的专业托育照护工作,这些老师往往经验不足。加之针对托育机构素质培养、潜能开发的教学体系,行业没有统一的、科学有效的教学进程及课程体系,老师每天带领孩子做游戏、唱歌跳舞,与幼儿园无异,使得现阶段一些托育机构,更像是为幼儿园阶段准备的“托幼衔接班”。另外,婴幼儿保教工作劳动强度高、心理压力大,且缺乏社会纵向流动与发展的机会,因此很多托育服务人员只要能找到其他工作,就会逃离与婴幼儿保教相关的工作,造成人才流失。

连日来,招不到生源让吴忠市利通区恩育园全日制托育中心负责人马小彦忧心忡忡:“开办这个机构之初,设想会有广阔的市场,真正办起来才知道,招生有多难。去年从9月到12月,只招到13名宝宝,一个寒假过去了,新宝宝还未招到,‘老生’恐难保留。”

自治区卫健委的网络问卷调查显示,家长对3岁及以下婴幼儿托育机构要素的关注度,从高到低依次为环境、类型、师资、收费、距离、口碑、课程。相比教育内容,家长们对托育机构的便利性最为看重,81.53%的调查对象希望托育机构设在社区或社区附近,51.58%的调查对象希望托育机构离家的距离在1公里以内。

收费高、位置远是家长放弃选择托育机构的主要原因。

宁夏爱和自由托管中心去年11月正式营业,生均月收费3980元。“即便如此,因场地、课程等多项投入,机构仍处在亏损状态。”该中心负责人金琴华说。

记者了解到,《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明确规定:“各级政府要对托育服务业落实税费优惠、对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取得的符合条件的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但在采访中,几乎所有托育机构负责人都表示,优惠政策并未真正落地。

社会各界开出良方

建言

0至3岁婴幼儿的托育问题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在今年自治区两会上,多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不约而同聚焦这一社会问题。

民进宁夏区委会以联合提案的方式提出《探索建立0-3岁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议研究制定符合宁夏现阶段实际情况的托育机构建设和管理标准,出台发展托育机构的综合性政策;建立托育服务的行业标准和长效机制,制定3岁以下托育机构设置标准和管理办法,健全市、县(区)、乡(镇)三级托育机构综合监管机制和托育行业队伍培养培训机制;积极发展公办型、普惠型托育机构,着力发展质优价廉、中低收入家庭负担得起的公共托育服务。

自治区人大代表赵耐香建议,支持幼儿园通过新建、改建、扩建等增设托育服务;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等基层力量也可以参照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为居民提供幼儿看管服务,满足居民生活的普遍需求。

自治区政协委员罗海波建议成立全区早期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制定早教服务标准、研发早教指导课程;建立自治区、市、县(区)三级早教指导工作网络,对基层早教指导队伍实施规范化专业培训,积极通过网络媒体、信息技术及科学育儿指导宣传活动等途径,加大对科学育儿理念、育儿经验的宣传力度,实现优质早教资源的辐射共享,推进0至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工作。

“《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实施意见》中,对托育机构的发展方向,也给出了具体可行的方法,需要全社会、多部门协同合作。”自治区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说,《意见》提出,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与驻地街道、社区共同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有条件的可向驻地街道、社区居民开放;鼓励有条件的市、县(区)充分利用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场地,为周边居民提供普惠性的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符合条件的社会组织承接用人单位、社区等举办的公益性婴幼儿照护服务;鼓励有条件的幼儿园利用现有资源开设2岁至3岁幼儿托班;支持有条件的城市社区盘活闲置公共资源,提供场地设施,为辖区居民提供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在街道、社区设立托育点,为辖区内有临时托管需要的婴幼儿家庭提供有偿的临时性照护服务;各级人民政府要按照标准和规范在新建居住区规划、建设与常住人口规模相适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并与住宅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无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的,2022年底前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通过财政补贴等手段,引导社会力量在社区开办托育机构。鼓励通过市场化方式,采取公办民营、民办公助等多种方式,在就业人群密集的产业聚集区域完善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

其中,“支持用人单位采取单独或联合举办的形式,在工作场所或与驻地街道、社区共同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职工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一条,唤醒了很多中年人的集体记忆:曾经那个离家很近的托儿所,装满了他们童年快乐的回忆。

托育服务并不陌生

回忆

在20世纪七八十年代,托儿所曾是每个企事业单位的标配,70后、80后、90后这一代人,许多人都有过上托儿所的经历。

年过古稀的赵芬年轻时在银川市棉纺厂工作,当时厂里就开办了托儿所。“棉纺厂95%以上的职工都是女性,很多年轻人是同一时间进厂,差不多的时间里结婚生子,双职工家庭都面临着孩子没有人带的问题。”赵芬回忆,当时产假只有56天,所以产假结束后就将孩子送进哺乳班:“每天上午、下午各有40分钟的哺乳时间,我就到托儿所给孩子喂奶,下班后再把他接回家。”

“单位开办的托儿所是福利性的,只象征性交纳一些粮油。当年很多单位办托儿所,请的老师都是本厂退休或上了年纪的职工或者职工家属看护。老师少孩子多,谈不上教育得有多好,也就是照顾一下吃喝拉撒。大家都在一个厂,彼此熟悉,所以家长把孩子放在托儿所很放心。”71岁的杨兰芬说。

45岁的周女士在宁夏一家国企工作,女儿3岁以前也曾上过一段时间托儿所:“我们企业有自办的幼儿园,里面开设小小班,收3岁以下的孩子,费用分为保育费和伙食费,保育费一个月大概30元,伙食费一天1.8元,费用低是因为有单位的补助。”

进入20世纪90年代,随着国企改制等政策的推行,企业附属托儿所纷纷关闭,儿童的看护责任被“再家庭化”。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1989年,国有、集体办的公共托育机构占到所有托育机构的90%以上。2000年至2005年,集体性托幼机构锐减70%,其中托儿所的消失比重远大于幼儿园,到2010年,国有、集体办托儿所已基本消失。此外,受出生人口下降的影响,街道、小区里一些质量堪忧的民办托儿所,也随生源减少而逐渐消失。

2019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0年,婴幼儿照护服务的政策法规体系和标准规范体系初步建立,建成一批具有示范效应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各地积极行动探索实践,以商业综合体嵌入、社区办点、幼儿园延伸、家庭‘邻托’、企业福利、互联网+、直营店、加盟店多元发展等,助推托育行业逐渐发育成长。

“解决‘不敢生’的问题,关键是构建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自治区卫健委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相关负责人说,除了建立健全托育机构进行托底外,还应探索建立育儿补贴制度,减轻家庭育儿经济压力,并且优化产假、育儿假制度;推行女性就业保障和性别平等制度,适当增加配偶护理假、家庭养育假等育儿假期,鼓励男性参与子女照料,鼓励家庭育儿的代际支持,创造家庭共同承担养育责任的良好氛围。

(责编:阎梦婕、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