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纵深发展

2020年12月18日08:03  来源:宁夏日报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十三五”时期,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自治区党委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中心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坚决纠正“四风”,重拳惩治腐败,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深化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切实抓好自身建设,以更严更实的措施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取得新成效,为实现“十三五”圆满收官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切实履行政治监督第一职责

  “十三五”时期,自治区纪委监委旗帜鲜明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落实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积极主动向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请示报告工作,强化政治监督,把对党忠诚体现在实际行动上、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紧扣贯彻新发展理念、实现高质量发展、打好三大攻坚战以及推进落实“六稳”“六保”任务等加强监督检查,坚持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到哪里、监督检查就跟进到哪里,对脱贫攻坚、生态环保、民族宗教等领域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出现偏差的问题严肃问责,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

  今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开展的领导班子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大调研,紧盯对口联系的9个贫困县(区)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督促整改,对6起扶贫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典型案例进行了通报曝光,发挥了警示教育作用,推动党中央扶贫政策落地见效。今年抗击新冠肺炎疫情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闻令而动,把纪律挺在战“疫”一线,切实担起政治责任,以铁的决心、铁的举措、铁的纪律确保党中央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落地见效。以政治监督的实际成效为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政治和纪律保障,通过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推动全区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

  作风问题关乎人心向背,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面对“四风”问题“显性减少隐性渐深”“新老问题叠加”等特点,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全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锲而不舍纠治“四风”,不断把螺丝拧得更紧、工作做得更实,持续保持正风肃纪反腐高压态势。

  平罗县持续聚焦群众痛点难点焦点,深化民生领域损害群众利益问题集中整治,找准“小切口”,解决“大问题”,以集中整治的扎实举措和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切实提升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吴忠市利通区纪委监委准确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真正实现惩处极少数、教育大多数的监督执纪效果,从坚持政治原则、严明政治纪律的高度,加大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治理。

  “十三五”时期,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四风”,一寸不让,以“霹雳”手段整治作风积弊,紧盯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和“小散远直”单位,严肃查处违规发放福利补贴、潜入地下公款吃喝,发现多少处理多少,有效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据统计,2016年至2019年,全区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1456起,处理1888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25人。2020年1至10月,全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186起,处理26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38人,党员干部作风明显改进,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干事创业内在动力。

  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

  “十三五”期间,自治区纪委监委高悬惩腐之“剑”,扎紧制度之“笼”,筑牢思想之“堤”,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紧盯重点人重点事,对权力集中、资源富集、资金密集的部门进行精准监督,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靶向惩治,始终坚持“严”的主基调。

  2016年至2019年,全区纪检监察机关严肃查处各类腐败案件,共处分10235人。2020年1至10月,全区查处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219件,处理341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47人;处置涉黑涉恶和“保护伞”问题335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15人,移送司法机关19人;自治区纪委监委立案查处腐败案件23件、处分30人,先后查处了王俭、严亚军、尹全洲、徐光金等违纪违法案件,形成了强烈震慑,净化了政治生态。

  严肃查处政治问题和经济问题交织的腐败案件,坚决清除“两面人”,围绕脱贫攻坚政策落地、责任落实和工作作风,坚决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不敢腐的氛围进一步强化。在保持高压态势、重拳出击的同时,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用好纪律和法律两把尺子,由“治已病”向“治未病”、由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转变,进一步扎牢不能腐的笼子。

  中卫市纪委监委在全市乡(镇)村探索建立了“廉情诊所”监督工作机制,采取巡诊、看诊、问诊、会诊、坐诊“五诊”联动,强化村级权力运行监督,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固原市全面推广“331”监管机制,通过自上而下三级备案,自下而上三级审核,实施一个平台监管,形成一体化网络监管体系,使基层干部权力行使公开透明。

  加强制度建设 向改革要动力

  把深化监察体制改革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以制度建设推进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建设,向改革要动力,推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在自治区党委的高度重视和统一领导下,各级党委主动担责,书记当好“施工队长”,纪委发挥专责作用,如期完成区、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全面落实纪委监委合署办公要求,调整优化内设机构设置、职能权限配置和编制人员配备,建立执纪监督、审查调查、案件审理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工作机制,扩充案件监督管理、案件审理等部门力量,推动职能、人员、工作深度融合,实现“形”的重塑和“神”的重铸。

  2019年5月21日,自治区纪委监委召开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拉开了宁夏深化派驻机构改革的序幕。

  随后,分类施策、蹄疾步稳推进党和国家机关、区管国有企业、区属金融企业、区管高校和市、县(区)五大板块派驻改革,逐步推动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有力助推了派驻监督工作高质量发展。

  将各级派驻纪检组统一更名为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全区239个乡镇、街道办事处派出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覆盖监督网络,全区监察对象由原来的5.6万人增加到23.3万人。

  展望“十四五”,在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和自治区党委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坚持“严”的要求、突出“治”的重点、落实“管”的责任,继续以钉钉子精神不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久久为功的韧劲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质量和治理腐败效能,努力开创我区全面从严治党新局面。

(责编:赵茉钰、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