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点名批评大气污染治理不力部分地区和企业

违法排污问题依然存在我区点名批评大气污染治理不力部分地区和企业

2020年12月11日07:52  来源:宁夏日报
 

12月10日,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通报近期宁夏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进展情况,部分地区和企业因应急安排不实不细、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力被点名批评。

自冬春季大气污染治理攻坚行动开展以来,全区上下及时预判预警,启动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联防联控,全面应对重污染天气。宁夏环境空气质量深度分析专班结合各地实际提出防控建议,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提供技术支撑。按照减排要求,全区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全部停产,吴忠市、宁东基地等地所辖电厂生产负荷全面下降了30%左右。各地已停产企业286家,限产企业324家,立案处罚2家。石嘴山市停产限产措施果断,对未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的平罗县东昌碳素有限公司等30家企业实施查封。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在自治区派驻各地的服务指导组基础上,抽调执法人员开展异地交叉执法,督促落实限产限排、控制排放浓度等要求。

检查中,中卫市、吴忠市、固原市等地散煤销售和煤质监管不到位和部分工业企业应急减排措施执行不力,无组织排放、违法排污等问题依然存在。其中,宁夏常信化工有限公司、中卫市三恒源工贸有限公司、宁夏大有冶炼有限公司等8家企业无组织排放问题严重,污染物大量排放。宁夏天雄材料有限公司等企业落实停产限产措施不坚决不果断,宁夏华电灵武发电公司污染物排放控制浓度未达要求。宁夏晟晏实业集团能源循环经济有限公司、石嘴山惠义冶金工贸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未执行重污染天气Ⅱ级响应措施。宁夏昊越冶金有限公司、宁夏思科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存在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等问题;宁夏凌云化工有限公司、平罗县光辉煤炭有限公司无视当地政府启动的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响应机制,存在氨气直排外环境,治污设施运行不正常等环境违法行为。

截至目前,自治区冬春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服务指导组发现问题458个,已办结316个,正在办理142个,办结率69%。

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要求各地继续保持大气污染治理攻坚的状态和定力,紧盯环境质量目标,加大监管执法力度,严格落实停产限产措施。要形成大气污染治理攻坚合力,压实污染防治主体责任,切实解决问题,减污降排。(记者 李锦)

(责编:赵茉钰、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