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工作

2020年11月29日07:54  来源:宁夏日报
 

11月26日,记者获悉,我区将对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为期2个月的集中清理,该修改的修改,该废止的废止,杜绝立法“放水”问题,确保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与上位法不抵触,坚决维护国家法治统一和政令畅通。

为做好此次清理工作,自治区党委高度重视,成立清理工作领导小组,设立综合协调组和2个专项清理工作组开展工作。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专门印发《关于全面集中清理全区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工作方案》,对清理范围、标准、时限等提出明确要求。

据了解,此次清理范围是我区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着重解决与法律、行政法规特别是民法典规定,与党中央、国务院文件规定中不适应、不一致、不协调等突出问题。清理过程中,发现其他政策性文件与上位法律法规规章不一致,也要一并列入清理范围。

此次清理工作坚持“谁制定谁清理、谁执行谁配合、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清理责任主体,起草部门作为第一责任主体,执行部门主动加强协作配合,结合各自职责研究提出清理建议。对废止、宣布失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要按法定程序审定后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继续有效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及文本要在门户网站公开。 (记者 智慧)

(责编:梁宏鑫、贾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