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院出台意见服务“六稳”“六保”

2020年08月05日07:55  来源:宁夏日报
 

   8月3日,宁夏人民检察院印发《宁夏检察机关关于充分发挥法律监督职能 服务保障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的实施意见》,提出14条具体意见,对全区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工作作出细化要求。

   《意见》提出,全区检察机关要严厉打击刑事犯罪,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依法严惩网络政治谣言和有害信息犯罪,注重打击抢劫、毒品犯罪、拐卖儿童等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纵深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聚焦打好涉黑涉恶案件诉讼法律仗、“打伞破网”和“打财断血”等工作重点,实行重点案件挂牌督办、涉黑案件及其他重大涉恶案件提前介入全覆盖;严厉打击非法吸收公众存款、信用卡诈骗、集资诈骗、贷款诈骗、保险诈骗等破坏经济、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类犯罪,促进稳经济、稳金融;突出惩治妨害疫情防控、妨害复工复产、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破坏经济金融管理秩序和金融诈骗等各类经济犯罪,对涉企案件严格执行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和“少捕、少押、慎诉”的司法理念;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犯罪,对困境儿童、留守儿童、服刑人员子女、事实孤儿等未成年人开展主动、及时、全面、联动的司法救助。

   《意见》要求,全区检察机关加强民事诉讼法律监督,积极拓展脱贫攻坚领域支持起诉案件范围,重点加大对涉贫困人员劳动报酬、损害赔偿、抚养费、赡养费支付的支持起诉力度,依法惩治民间借贷、以物抵债、企业破产等领域虚假诉讼问题;发挥社会治理检察建议综合作用,针对问题监管盲区和治理漏洞,积极向相关行政部门、企事业单位等提出检察建议,防范化解相关社会治理难题,推进完善长效制度机制建设。(记者 杨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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