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妇联推动“夫妻共同育儿假”在全区实行

2020年01月18日11:10  来源:人民网-宁夏频道
 

人民网银川1月18日电(梁宏鑫)2019年9月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出台《宁夏妇女权益保障条例》以后,自治区妇联组织律师到基层进行宣讲,印制5万本宣传册下发全区各地,通过多种方式加大对《条例》的宣传,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被列入全国妇联2019年妇女权益年度新闻报告中。

特别是针对《条例》中的“夫妻共同育儿假”,自治区妇联首先向基层妇联下发了《关于学习宣传贯彻<宁夏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的通知》,要求各级妇联组织充分发挥《条例》风向标的作用,全力以赴抓好“夫妻共同育儿假”试点工作,以点带面,争取把这项法规落到实处。

据不完全统计,目前,自治区一些单位已经开始执行“夫妻共同育儿假”,如:自治区人大、司法厅、水利厅、高级人民法院、银川海关、宁夏食品检测研究院、宁夏社会福利院、吴忠市道路运输管理局、中卫市妇联等。西夏区各单位、部门已休“共同育儿假”共15人,其中女性8人、男性7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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