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918件,谈话函询146人次,初步核实746人次,立案133件,党纪政务处分155人——

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

2020年01月16日08:09  来源:宁夏日报
 

  派驻机构不得向驻在部门下属单位实行再派驻;不得减少纪委监委机关原有的编制和巡察机构编制,不得在机构改革中减少纪委监委机关编制充实其他部门;建立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决定党员处分工作协调机制……

  这是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制定形成的“1+4+1”改革文件中的部分亮点,也是去年以来自治区纪委监委高质量推动派驻监督工作发展的缩影。

  2019年,自治区纪委监委对标对表中央部署和中央纪委国家监委要求,深入调研,摸清底数。严格按照中央《关于深化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意见》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举措,形成了《关于深化自治区纪委监委派驻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区属国有企业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关于自治区纪委监委向区管金融企业派驻纪检监察组的实施意见》《关于推进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高等院校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等“1+4+1”改革文件,细化改革任务,确保改革不偏向、不散光。

  2019年5月21日,全区深化派驻机构改革动员部署会后,全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根据会议确定的“路线图”和制定的“任务书”,分类施策、蹄疾步稳推进党和国家机关、区管国有企业、区属金融企业、区管高校和市、县(区)五大板块派驻改革,实现了派驻监督从“有形覆盖”到“有效覆盖”,擦亮“探头”,以改革提升派驻监督质效。

  各派驻机构结合自身实际,积极探索完善相关制度机制。驻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督促厅党委出台《交通运输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管理办法(试行)》,构建“党委直接领导、派驻监督指导、垂直考核评价”的管理模式;驻工业和信息化厅纪检监察组与厅党组建立工作协调会机制,将监督工作“关口前移”;驻黄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纪检监察组制定了与黄河银行党委定期会商、联合执纪、重要情况通报等制度,努力形成同向发力、协作互动的工作格局。宁夏师范学院根据自治区纪委监委机构改革要求,设立监察专员办公室,保留纪委机构,与纪委合署办公。

  “施工图”从纸面逐步变成现实,自治区纪委监委通过调整、新设40家派驻(出)机构,实现了对自治区一级党和国家机关派驻监督全覆盖;通过对15家区属国有企业实行“未用派驻之名、但行派驻之实”的改革,向其中10家企业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进一步强化企业纪检监察机构监督的独立性、穿透力;通过对2家区管金融企业实行派驻制改革,进一步拓展派驻监督范围;通过对13所党委书记和校长列入自治区党委管理的高校实行视同派驻改革,全部派出监察专员办公室,强化“三个为主”,推动高校党委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办学治校的主体责任;市、县(区)派驻机构改革把解决定编、定员、定岗问题放在首位,共设置派驻机构238个。此外,自治区纪委监委指导22个县(区)纪委监委向全区239个乡镇(街道)派出监察办公室,授予部分监察职能,构筑了一个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派驻(出)全覆盖监督网络。

  各派驻(出)机构创新监督方式,综合运用参加会议、专项检查、约谈提醒、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方式开展监督,已成为派驻机构的工作常态,派驻“探头”越擦越亮。2019年宁夏纪委监委各派驻(出)机构共处置问题线索918件,谈话函询146人次,初步核实746人次,立案133件,党纪政务处分155人,派驻监督改革优势正逐步转化为治理效能。(记者 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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