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件代表议案全部办结

3件新法规相继出台 23件法规打包修订

2020年01月10日09:27  来源:宁夏日报
 

  自治区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祁光明、罗永红、马伟、张艳芬等代表分别领衔提出的4件议案交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审议。经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这4件议案被列入2019年立法计划,分别由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与选举任免工作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就立法、修法的必要性、可行性进行调研论证,并提出办理意见。目前,4件议案的处理工作已全部完成。

  关于修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条例》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在学习借鉴兄弟区、市立法及办理代表建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广泛收集、整理与条例修订有关的资料和信息,认真总结自治区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工作经验,研究起草了条例修订草案稿,经多方征求意见后形成了条例修订草案,于2019年9月24日提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该条例已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实施。

  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饮用水卫生安全管理条例》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会同法制工作委员会、自治区司法厅、卫生健康委组成立法工作组,赴有关省市学习考察,召开专家论证会,研究梳理立法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条例草案,于2019年9月24日提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该条例已于2019年11月1日正式施行。

  关于制定《宁夏回族自治区水污染防治条例》的议案

  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会同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与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司法厅紧密配合,联合开展立法调研论证,就立法涉及的主要问题进行研讨,并通过多种方式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形成条例草案,于2019年9月24日提交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进行了初审,2020年1月4日,自治区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表决通过,该条例将于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

  关于对自治区机构改革涉及相关地方性法规进行打包修改的议案

  2019年3月26日,自治区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商品交易市场管理条例〉等18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9月24日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宁夏回族自治区农业机械化促进条例〉等5件地方性法规修正案(草案)》,修改内容涉及机构改革、“放管服”改革、生态文明建设、证明事项清理等多个方面。(记者 尚陵彬)

(责编:贾茹、宽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