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中院“四节点”工作法:

精准打击黑恶势力“七寸”

2020年01月09日07:48  来源:宁夏日报
 

  2019年12月24日,记者从固原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固原两级法院共受理涉恶案件13件107人,一审审结11件94人,对24名涉恶被告人判处了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但法院在办案时发现,这些黑恶势力通过放高利贷、开设赌场、暴力讨债等方式牟取不义之财,存在涉案财产难查、难判、难执的问题。

  为此,固原中院总结提炼并制定出“打财断血”的“四节点”工作法。即,在涉黑恶案件提前介入、会商节点,及时指导侦查部门对涉案财产进行调查并采取相关措施;在案件审理环节,认真审查涉案财产的处理情况;在案件裁判节点,对依法应当判处财产刑的,坚决从严判处财产刑;在案件生效后,成立涉黑恶案件执行攻坚组完成执行。

  “四节点”工作法制定以来,固原两级法院先后参加市、县政法委或公检法召开的案件会商会议30余次,如在办理樊小东等7人寻衅滋事案中,西吉县法院先后5次参加公安侦查和检察起诉环节召开的案件会商会议,提出的关于完善涉案车辆扣押手续等指导建议被全部采纳。

  在两级法院已审结的一审案件中,对67人判处了罚金,判处罚金239.3万余元,依法追缴和没收涉案财产437.3万余元,共判处金额676.6万余元。其中对尹金库等3人敲诈勒索等罪一案首要分子尹金库处以罚金高达59万元,对樊小东等人寻衅滋事、敲诈勒索、开设赌场罪案首要分子樊小东判处罚金40万元。

  彭阳县法院办理的孙晋勇等27人犯敲诈勒索罪案件的罚金、违法所得高达313.587万元,27名被告人均系外地人员,且涉案财产大都被犯罪分子藏匿、挥霍,为深挖犯罪分子藏匿的财产,该院成立多个攻坚组分赴河南、山东等7省、18个市县对涉案人员所在地财产进行查控和执行。(张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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