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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3月9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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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执法责任制核心是治官治权

记者 熊敏

    人民网宁夏视窗3月9日讯   今年起,宁夏将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对凡是没有统一在法律法规“规定动作”下的行政执法行为,不仅追究行政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乱作为的法律责任,而且追究其违法不作为的法律责任。 

    根据自治区政府安排,今年起,各市县区政府成员每3年必须参加1期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研讨班;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各部门领导每3年参加1期依法行政知识培训;行政执法机关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40个小时的依法行政知识学习,并把依法行政知识列入国家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更新知识培训和专门业务培训的重要内容。各市县区政府和自治区政府各部门责任追究办法5月起正式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后,有违法或者不当行政执法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予以严肃处理;对有关行政执法人员,则根据年度考核情况或根据过错形式、危害大小、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离岗培训、调离执法岗位、取消执法资格等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宁夏网★宁夏日报》 2006年3月09日 (责任编辑:李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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