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日报 强国社区 人民邮局 信息服务 用户中心

首页新闻中心时政地方国际观点经济体育教育娱乐社会IT科技文化海峡两岸多媒体
图片人大新闻军事环保生活房产汽车书画健康旅游传媒奥运彩票专题七日专刊短 信

2005年4月4日 星期一
用户名 密码 注册
检索 分类检索 滚动新闻 新闻订阅

人民网宁夏视窗正式开通,欢迎各界关注!联系电话:
0951-6721731
《他乡人在宁夏》诚邀加盟!

视窗首页 新闻中心 社会关注 党政在线 回族风情 专题报道 宁夏各地
经济资讯 法制纵横 三农视点 科教文卫 凤城论坛 旅游天地 房产城建
宁夏视窗 >> 法制纵横 >> 公检法司
《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
有机产品认证办法开始施行 食品不得乱标纯天然
    4月1日起,《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今后,凡是未获得“有机产品”认证的产品,如果再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随意标注“有机产品”、“有机转换产品”、“无污染”、“纯天然”等误导消费者的文字的,将会受到最高3万元的处罚。 

    昨天市场上发现不少食品只标“天然”,不标“有机”,打起了“擦边球”。在欧尚、家乐福、易初莲花等多家大型超市,虽未发现标注“有机产品”的,但标着“天然”字样的随处可见,有的标着“天然榛蘑”、“天然银耳”,有的标着“天然椰汁”,一种杏仁露在铁罐上特别注明了“纯天然野生杏仁”,还有一种“天然银耳”在包装的产品说明上写着“是无杂质、无污染的天然食品”。 

    从有机大米、有机水果、有机猪肉、有机蔬菜到有机茶,人们身边的有机产品越来越多,但是究竟什么产品才够格被称为“有机”?《有机产品认证管理办法》规定,我国有机食品实行统一的标志,包装标有中文“中国有机产品”字样和相应英文(ORGANIC)的才是符合国家标准的有机食品。对于有机配料含量等于或者高于95%的加工产品,可以在产品或者产品包装及标签上标注“有机”字样;有机配料含量低于95%且等于或者高于70%的加工产品,可以标注“有机配料生产”字样;如果是有机配料含量低于70%的加工产品,只能在产品成分表中注明某种配料为“有机”字样。 

    国家认监委有关人士介绍,《办法》出台之前,我国对于有机食品认证没有国家标准。根据新《办法》,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将分为“中国有机产品认证标志”和“中国有机转换产品认证标志”,这两个标志的图案基本一致,只是在颜色上有所区别,分别为绿色和土黄色。另据了解,与《办法》相配套的《有机产品标准》、《有机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等规范性文件正在研究制定中,不久将陆续发布。 
《北京晚报》 2005年4月04日 (责任编辑:李彦芬)
 
 
人民日报社网络中心、人民日报驻宁夏记者站制作
E_mail:ningxia@peopledaily.com.cn 电话:0951-6721731 010-65368380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版权声明 京ICP证000006号
人 民 网 宁 夏 视 窗 版 权 所 有 ,未 经 书 面 授 权 禁 止 使 用
Copyright © 2002 by nx.people.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