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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年11月17日 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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痴迷“法轮功”不悔改,进行反动宣传被判刑
    人民网宁夏视窗11月16日电   近日,由宁夏石嘴山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的我市首例涉嫌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的犯罪嫌疑人谭秀霞被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人民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2005年5月21日,犯罪嫌疑人谭秀霞从宁夏银川市兴庆区将30余册“法轮功”涉及“九评”反动宣传册和几张“九评”反动光盘带回石嘴山市大武口,自大武口区百花市场沿游艺东街向东至政通小区进行散发,在政通小区散发时,被群众报警后将其抓获。犯罪嫌疑人谭秀霞一直痴迷于“法轮功”练习,被公安机关打击处理后仍不思悔改,继续从事“法轮功”邪教组织的违法行为,参与散发“法轮功”反动、非法宣传品,严重地危害了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最终受到了法律的严惩。(通讯员叶 静 刘爱娟) 
《人民网宁夏视窗》 2005年11月17日 (责任编辑:李彦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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