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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宁夏视窗10月22日电 今年初,石嘴山市检察院与市中级人民法院会签了规范性文件《关于办理民事行政抗诉、检察建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并印发各县(区)检察院、法院遵照执行。文件实施后,检法两院按照《规定》,相互配合,共同促进司法公正,并取得了明显成效。
首先会签文件解决了全市检察机关民行诉讼监督工作中调(借)阅审判卷宗难的问题。过去由于检法两院对调卷所需手续以及调卷相关程序等问题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使得检察机关调(借)阅法院卷宗的渠道不够畅通,调卷难成为影响检察机关办案效率的一个重要因素。针对此问题,检法两院在会签文件中,明确规定了调卷的手续、程序,基层检察院调阅上一级人民法院案卷材料,应该通过的途径等,使调阅卷工作有章可循。会签文件以来,检察院受理审查民事行政申诉案件,到法院调借审判卷宗的,一般在一两天内就可调借齐全;市院到县(区)法院调卷,也可在短期内调借齐全。其次会签文件对检察建议的适用做了详细规定,使得基层检察院的监督权落到了实处。过去由于立法上没有明确依据,尤其是对检察建议的法律后果没有做出规定,导致在实践中出现检察机关一厢情愿搞监督,审判机关则爱理不理的尴尬局面。而会签文件实施后,改变了这种状况,检察建议的监督效力得到了保障。对于基层院来说检察建议的适用改变了以往单一的提请抗诉的监督方式,有利于缓解由于基层检察院没有抗诉权,使得大量的民事纠纷和行政争议申诉案件集中在市级和区级检察机关,整个工作呈现倒三角的状态,有利于将矛盾消灭在基层,调动了基层院工作的主动性。再次会签文件实施后,为检法两院的沟通协调创造了有利的条件。6月7日大武口区检察院与大武口区法院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共同对司法实践中遇到的一些具体问题、具体案件进行探讨和沟通,并就如何适用抗诉、检察建议,如何减少当事人讼累、进一步缩短办案期限、提高办案效率、节约司法资源等问题进行研讨。
这次会议是继会签文件实施后召开的一次重要的工作会议,进一步加强了检法两院的沟通与协调,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会后市院民行处将大武口区检察院与法院召开联席工作会议的经验和做法转发其他各县区院,积极促进县区院之间的业务学习和交流,打造一种你追我赶的良性竞争态势,从而促进了全市民行检察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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