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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3日,宁夏平罗县检察院收到了平罗县交警部门的一份表扬公函,称该院的检察官许东名和王克救了一名因肇事受重伤的男子。俩检察官救死扶伤不留名的事迹一下子在院里传开了。
2005年4月5日下午, 检察官许东名和王克从银川办案驾车从高速公路往回返,车到宁夏平罗县境内一立交桥附近恰碰发生的一起交通肇事事故。车快行至肇事地,许东名远远看见前面公路中间会车分隔线处,躺着一个男子。知道出了事故,许东名立即停车到现场查看。经了解,原来,刚才一辆快客与一辆手扶相撞,手扶当即被撞毁,只见伤者满身血迹,头破血流的横卧在地,动弹不得,已不醒人事,生命垂危。途经此地的人们都被眼前的一幕惊呆了,都不知所措。经询问一名现场妇女 ,方知伤者是平罗县高庄乡光华7队农民刘兴云。
时间就是生命。救人要紧,二人没有多想,就把血流不至有伤者刘兴云抬上车送往平罗县医院进行抢救,并垫付了抢救所需的一切费用。经过医务人员的抢救,刘兴云终于脱离了生命危险。刘兴云哥哥接到医院电话后迅速赶来,从医生口中得知如再晚送来几分钟,弟弟刘兴云就会的生命危险。
“我们家人不知该怎样感谢俩位救命恩人。” 刘兴云哥哥得知事发后有几辆平罗本地车经过时都没有停车救人,所以拉着许东名的手激动地说,“请俩位收下这1000元,以表达我们的真诚谢意。另外,等忙完了这几天,我们再盛情邀俩位吃饭。” 许东名和王克婉言谢绝了对方,并说:“你别这么客气,我们确实只是做了我们应该做的。”
事情过后,许东名和王克都没有告诉单位同事。不是交警队函告此事,该院一直不知道此事。当院里找俩人核实时,许东名的些不好意思地说:“救死扶伤、助人为乐是任何一个公民做人的基本道德准则,作为一名检察官,对救死扶伤更负有义不容辞的责任。我觉得这没有什么好张扬的,所以一直没有对任何人说起,也没有向院里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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