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许宽整容前(左)后面部变化明显 |
怀揣12万元公款,连向妻子、女儿当面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许宽悄悄地溜了。
许宽一直担心害怕的这一天终于来临了。
上边要来检查他的贷款情况,身为中国建设银行宁夏永宁县支行信贷科的科长,许宽知道,自己闯下的大祸这回是无论如何也盖不住了。他急得像热锅上的蚂蚁,有心跳进黄河一死了之。“急什么?三十六计走为上策啊。”“铁哥们儿”刘学军的话一下子提醒了许宽,当天晚上,刘、许二人一起商讨了出逃路线,决定许宽先到中宁,再到兰州躲藏……于是,第二天凌晨,怀揣12万元公款,连向妻子、女儿当面打个招呼的勇气都没有,许宽悄悄地溜了。
那一天,是1997年8月15日。
5天后,永宁县检察院接到报案,许宽挪用公款80余万元畏罪潜逃。同日,经初查,检察院以许宽涉嫌挪用公款120余万元决定对其立案侦查。办案人员随即分成三个小组,查账——负责清查许宽在职期间发放贷款的情况;追逃——负责摸清与许宽有密切来往的有关人员,利用技侦手段进行通讯监控,搜寻许宽外逃的行踪;取证——根据查账小组提供的贷款人信息,负责全面收集犯罪证据,快速查明赃款去向。
同年8月26日,永宁县检察院决定逮捕并公开通缉许宽,他们先后在网上及《人民公安报》发布协查通报,悬赏10万元,动员群众积极提供追捕线索。
随着侦查的一步步深入,许宽的犯罪足迹,逐渐展现在了世人面前——
上个世纪80年代末,许宽的妹妹跟一个姓陈的裁缝学习裁剪,慢慢的,陈裁缝和许宽也成了朋友。起初,许宽给陈裁缝办贷款都是通过正常程序,用存单办理抵押。后来大家越来越熟,1989年,陈裁缝提出想用少量存单多贷些款子,许宽就违反程序,私自把替别人保管的存单拿出来为陈裁缝办理抵押。单据经行长一签字,钱就贷了出去,这是许宽第一次违规贷款。后来,陈裁缝用这笔钱做批发布料生意亏损,又开沙石厂也没挣到钱,最终把许宽陆续贷给他的40余万元赔了个血本无归。
“1993年以前,我只敢违规给陈裁缝一人放贷,后来就慢慢多了起来。有时行长不在,我就先打电话向他请示,回头再补一下手续,有的连手续也没补。发展到最后,许多贷款我都没让行长签字就直接给办了,有的连合同也没签,我就直接给贷款人填好单据,写张支票提钱、转账。有的即使签了合同,行长没有签字,银行也没盖章,我也给办了。”许宽毫不隐瞒地说。
事实证明,1990年该行办理的个体户贷款业务额尚不足100万元,而到了许宽出逃的1997年,该项业务已发展到近3000万元。只是,这其中的黑洞有多大呢?
刘学军先后送给许宽生活费共计41万余元,让许宽在出逃后的7年中,一直过着悠闲的生活,每天除了吃和玩,什么事也不干。
说到许宽的犯罪,刘学军就是个不能不提的人。
初中毕业的刘学军原是永宁县信用社的一个职员,九十年代初,他以朋友的名义开了一家公司,之后不久便与许宽相识。因为两人是同乡,许宽对刘学军的贷款放得更松。
1993年,许宽第一次在刘学军只提供了部分抵押的情况下,为其贷款10万余元。1994年5月,刘学军的公司资金紧张,为帮其挣钱偿回前次贷款,许宽又想办法弄来一些存单,经行长同意后,给刘学军贷款30万元。没想到几个月之后,这位行长突然意外死亡。身为银行内部这笔贷款的惟一知情者,许宽在刘学军的请求下,将此事悄悄隐瞒了下来。
紧接着,1996年3月4日,许宽冒用陈有名义自批自贷46万元,借给刘学军使用40万元;5个多月后,许宽又冒用陈勇名义自批自贷45万元,借给刘学军32万元;同年9月2日,许宽再次冒用纳明名义自批自贷35万元借给刘学军使用……
据调查,许宽先后共将693万元公款借给刘学军进行营利性活动。刘学军当然对许宽感激万分,于是他积极为许宽出逃提供各种帮助。
1997年8月,在许宽出逃之前,刘学军让他在部分支票存根上签字,并打出一些虚假收条、借条,以此证明自己已把钱还给了许宽。8月14日晚,刘、许二人商定出逃路线后,次日凌晨刘学军就将许宽送到中宁,让许到兰州躲藏,并有意安排下岗女工张某给许做饭,照顾他的起居,后两人同居。从1998年到2003年,刘学军先后送给许宽生活费共计41万余元,让许宽在出逃后的7年中,一直过着悠闲的生活,每天除了吃和玩,什么事也不干。
2005年2月25日,永宁县法院一审以窝藏、包庇罪判处刘学军有期徒刑五年。
长达7年的追捕,办案人员说,这是一场心灵的较量。
据办案人员介绍,许宽前后共冒用王建忠、周军、陈有、陈勇、尤琴、纳明等9人名义,自批自贷金额达1417万余元,案发前归还600余万元,尚有700余万元没有归还。
在永宁县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人员给记者拿出一袋子许宽私刻的假公章、私章,形状各异,大约有30多枚。许宽贷出的款主要集中在刘学军、雷某、侯某等人身上,这些人和他很熟,而且贷款时都没有存单作抵押。因怕银行的人知道,他们就用自己家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名字办理贷款。
陈有、王建忠、周军三人没有贷过款,是许宽私自以他们的名义将款贷出,再交给他人使用。而陈勇、尤琴、纳明等人则根本就不存在,许宽私自刻了这些私章,以及“宁夏永宁丰华经销部”的公章,是为了他自批自贷款时方便、安全。
从1993年10月30日第一次冒用他人名义自批自贷款项,到1997年7月25日止,许宽先后采用冒用他人名义自制贷款凭证、自填进账单等手段,挪用公款共计近780万元。
1997年8月14日,许宽打白条从一借款人处收回公款12万元,给行长和家属各留下一封信,于次日凌晨携款仓皇外逃。
这一跑就是7年。7年中,永宁县检察院换了三任检察长,但每任检察长都非常重视对许宽的排查抓捕工作。办案人员先后到甘肃、新疆、内蒙、福建等地布控守候,可惜均无功而返。时任反贪局局长并主办此案的检察官雷鸣博,如今已是该院的副检察长,他经历了办理此案的全过程,讲述的一些办案细节令人感动。他说,这是一场心灵的较量。7年来,每逢节日,院里都安排办案人员对许宽家人和好友的住处进行重点监控,并不断努力去做知情人的思想工作。
2004年7月20日,有知情人提供信息说,许宽可能在一家公司当雇员。检察长迅速派出两名熟悉许宽相貌的办案人员到福建厦门布控守候。在当地公安机关的配合下,办案人员对那家公司及相关地点进行了严密监视。两名办案人员不适应南方的炎热气候,白天冒着40度的高温守在公司门口,晚上忍着湿热在职工住的农宅外守候。10天下来,两人浑身都起了湿疹,连饭都吃不下,但终于查实许宽并不在此处。
这样的抓捕不知有多少回,功夫不负有心人,2004年8月8日下午,一位知情人给检察长打来电话,说许宽已经潜回银川。检察长迅速派雷鸣博带领5名办案人员及时赶往银川上海新村进行布控。3名办案人员把住小区门口和楼门口,另外两人由雷鸣博带领上楼抓捕。在二楼楼道,一个戴墨镜和太阳帽的男子与一个女人和办案人员擦肩而过,走在前面的雷鸣博忽然喊道:“许宽!”那男子迅速回过头,双方对视后,虽然许宽已做过整容,雷鸣博仍然毫不犹豫地上前一把摘下他的墨镜。“这下完了。”许宽嘴里说着,用十分惊奇的眼光看着雷鸣博,然后垂下头伸出了双手:“已经到了这种地步,我不会跑了。”
整容后的许宽去掉了抬头纹、垫起了凹陷的鼻梁、割了双眼皮,面部变化明显。
归案后许宽告诉记者,他出逃后一直躲在兰州,在那里买了住房,整天闭门不出,老觉得害怕。兰州距离银川不远,因担心被人怀疑、认出,许宽决定去做整容。整容后的许宽去掉了抬头纹、垫起了凹陷的鼻梁、割了双眼皮,面部变化明显。
许宽被抓获后,办案人员立即对他进行了审讯,许宽对其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办案人员查实,许宽出逃后化名江鸿,与其保持密切联系的人除刘学军外还有雷某、徐某、张某等人。2003年至2004年间,在明知许宽通缉在逃的情况下,雷某分三次送给其生活费1.2万元;徐某则于1997年、1998年先后两次陪同刘学军到兰州看望许宽,并为其提供衣物、食品等;与许宽同居的张某,虽怀疑许的真实身份,但仍帮助他造假身份证,以便与他结婚并借钱给许宽……几人因涉嫌窝藏、包庇犯罪,已受到了相应的法律制裁。
与此同时,为把国家损失降到最低,检察官在酷暑中连续加班一个多月,共计追回赃款165万余元。2004年10月30日,许宽一案终于侦查终结,由最初报案的80万元,到立案突破的120余万元,最后扩大为挪用公款770余万元、贪污12万元,同时配合查清了刘学军等人的包庇犯罪事实,检察官付出了艰辛的努力。
2004年12月15日,银川市检察院以被告人许宽涉嫌挪用公款罪和贪污罪向法院提起公诉。2005年1月17日,银川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许宽被以挪用公款罪、贪污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决后许宽表示服判,没有上诉。
许宽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多次提到他的家庭,他从1997年出逃后即与妻子和女儿分别,内心一直十分痛苦。现在他知道妻子已通过宣告失踪与其离婚,想到7年没见的女儿,许宽禁不住泪流满面。他很后悔自己当初的行为。
 | |  | | 侦查人员查获许宽私刻的30多枚假公章、私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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