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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适用房:好初衷为何得不到好体现?
当前,一些大城市的房价仍在上涨,廉租房的建设成为关注焦点。然而,建设部日前公布的“70个地级以上城市尚未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消息,让人心中一凉。
应当看到,政府在住房供应问题上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作为主角,各级政府在住房供应体系建设上应更加兼顾公平,注意优化政策资源配置,区别对待,满足不同人群的合理住房需求。特别是对低收入群体,要细分层次,加大政府保障力度,通过保障性住房供给或资金补贴等形式解决其住房问题。
1994年,我国开始建立经济适用房制度。从实施情况看,经济适用房的作用主要体现在:解决部分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优化房地产市场供应结构,平抑商品房价格的不合理上涨;促进居民住房消费;缓解城市旧城改造和房屋拆迁矛盾;促进城郊接合部等特殊区域的发展。
然而,十几年过去了,在普通百姓心中,经济适用房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
经济适用房供应总量明显不足。国家统计局的数据显示,我国经济适用房投资继续下降,2005年前11月累计完成477亿元,同比下降8.8%。不少地方甚至停止了经济适用住房建设。一些仍在建设经济适用房的城市,也主要面向拆迁户定向供应,没有面向社会应保障对象。这与经济适用住房制度要求及社会期望差距甚远。
建设标准缺乏有效控制,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经济适用住房的套型必须严格限定,中套面积控制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左右,然而现有的经济适用房,实际超过80平方米的户型占多数,房间超大、装修豪华,偏离了中低收入家庭的真实需求,无形之中减少了有效供应,加大了政府担负。
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一个诟病就是购买对象审核不严格。“开宝马车者”入住经济适用房的现象令人触目惊心。
有关专家表示,“尽管有些城市制定了收入限定标准,但在我国个人信用制度不健全,收入多元化、透明度低的情况下,收入核定既没有客观、公正的依据,也缺乏可操作的方法。”
剖析深层次原因,从政府层面看,部分城市管理者在指导思想上,重市场发展、轻住房保障,片面强调住房市场化,不顾当地低收入居民住房承受能力,消极对待经济适用房建设,导致现有政策执行不力。与此同时,又缺乏对地方政府的约束和监督机制,客观上容易使经济适用房在执行中走样。
廉租房建设在高房价时代中挣扎
据《上海证券报》披露,廉租房与房价呈反比关系。廉租房的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至4%。在廉租房下降之后,最大的受益者是百姓。然而,迄今为止,部分地方政府走的却是只售不租的路线,如此单一的售房市场,连发达国家都望而生畏,房价非理性上涨也在所难免。
广州市民谭兴兰和女儿多年来一直住在6平方米大的房子里。在2001年的时候谭兴兰通过抽签拿到了号,排队等了3年却拿不到房。王大爷从去年开始申请北京市的廉租房,也一直未能如愿。这两个例子说明,大城市用来配租的廉租房子太少,而申请的人又太多,“僧多粥少”的矛盾在短期内难以得到解决。目前,部分城市的廉租房建设还没有建立稳定的资金来源渠道,部分城市财政预算也存在安排资金不足问题。
受种种因素的影响,目前出现了70个地级以上的城市未实施廉租房制度,福建、河南、云南、吉林、甘肃、内蒙古等6个省、自治区实施廉租住房制度的城市不足50%的局面。
尽管建廉租房的社会效益有目共睹,但是仅仅依靠公共财政投入,解决困难户居住的力度仍然有限。
困难群体住房,我拿什么来保障你?
当人们把目光更多地聚焦在“高房价”上时,总会有一些困难家庭,不管房价能降到什么程度,他们依然买不起房子。农民工作为新的困难群体,他们的居住条件同样令人担忧。
有这样一组来自重庆的调查数据,农村进城务工人员所租房屋中有46%存在不同程度的阴暗潮湿现象和安全隐患。其中,17%没有自来水,61%不带卫生间,57%没有厨房。
来自民政部的数据显示,2005年城镇低保人数稳定在2200万左右。这是一个不可忽视的群体。然而,就住房而言,被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的只有32.9万户。
关注困难群体居住问题,成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不少地方已经开始行动起来。重庆宣布今年将有2000户以上“双困家庭”住进廉租住房,主城区“双困家庭”住房保障面将达到90%以上。武汉市房产部门介绍说,享受2006年补贴的住户将达到1万户,到2007年全市2万余户低保家庭都将领到租房补贴。
让困难群体有房住,还要克服多少困难?从廉租房制度的实施情况来看,让每一个困难家庭有房住,还有很多困难亟待克服。
有关专家表示,我国住房消费领域实行的税费优惠政策,都是针对全社会居民的,尚未建立面向开发建设和面向低收入家庭住房的税收优惠政策。因此,需要研究出台支持低收入家庭购房或租赁住房的税收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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