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首部退役軍人保障地方性法規正式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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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2026年7月31日,自治區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六次會議審議通過了《寧夏回族自治區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退役軍人保障法〉若干規定》(以下簡稱《規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施行。作為寧夏退役軍人事務領域首部地方性法規,填補了該領域地方立法空白,標志著寧夏退役軍人保障工作法治化建設邁出重要一步。
《規定》是寧夏運用“小快靈”立法體例的又一重要實踐成果。全文共32條,不分章節、重點突出,立足區情實際,聚焦現實需求,緊扣移交安置、就業創業、優待褒揚、服務保障等關鍵環節,在上位法基礎之上進行補充規定,將我區行之有效的實踐經驗上升為法規規范,為加強我區退役軍人保障工作、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讓軍人成為全社會尊崇的職業提供堅實的法治支撐。
聚焦資源整合,提升服務便利化程度。針對退役軍人退役報到涉及部門多、手續繁的痛點,《規定》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退役軍人工作主管部門會同公安、人社、醫保等部門以及兵役機關建立聯辦機制,提供退役報到、戶口登記、社會保險接續等“一站式”集成服務,實現軍人退役相關事項“一次申請、聯動辦理”。同時,明確國有企業按照新招錄職工數量的規定比例核定年度接收計劃,用於接收安置安排工作的退役軍士和義務兵,壓實接收安置責任。
聚焦人崗相適,構建高質量就業創業體系。就業是最大的民生,《規定》圍繞拓寬就業渠道強化崗位供給。各地每年將設置一定數量的基層公務員職位定向招錄退役軍人,各縣(市、區)每年設置一定數量事業單位崗位面向退役軍人定向招聘。在工會社會工作者、警務輔助人員等崗位招聘中,明確可以定向招聘或放寬條件。國有企業同等條件下優先招聘或設置定向招聘崗位。在創業扶持上,明確落實一次性創業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支持退役軍人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引導金融資源向退役軍人創新創業集聚,並鼓勵退役軍人投身鄉村振興,返鄉創業享受自治區規定優惠政策。
聚焦尊崇導向,推進優待服務精准可及。堅持普惠與優待疊加原則,《規定》明確建立自治區級優待目錄清單並實行動態調整,各市縣可結合實際細化拓展。圍繞解決退役軍人“急難愁盼”,《規定》明確鼓勵高校對退役軍人大學生減免相關費用,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申請保障性住房優先安排,享受國家定期撫恤補助的退役軍人承租公租房依困難程度給予租金減免。各類社會福利機構優先接收符合條件的退役軍人。同時,明確對參戰、殘疾及獲得功勛榮譽表彰的退役軍人,依法給予特殊優待和服務保障。
聚焦常態長效,健全幫扶與權益維護機制。為兜牢民生底線,《規定》要求對生活困難退役軍人在養老、醫療、住房等方面給予幫扶援助,縣級主管部門建立困難信息台賬,實施動態管理。此外,《規定》專門就加強退役軍人思想政治教育和保密教育作出規范,並要求暢通權益訴求表達渠道,強化公共法律服務供給,切實維護退役軍人合法權益。
聚焦服務保障,提升體系支撐能力。為推動退役軍人服務保障體系提質增效,《規定》明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設立退役軍人服務中心,對鄉鎮、街道、農村和城市社區依法設立的服務站點給予相應保障,提高退役軍人服務的標准化、規范化、便利化水平,確保服務站點建設合理、運轉有序、服務到位。
自治區退役軍人事務廳相關負責人表示,下一步將全力抓好《規定》的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確保各項制度措施落地見效。
來源:寧夏退役軍人事務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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