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衛市把法治關口前移至田間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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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7月2日,中寧縣司法局徐套司法所負責人馮啟新翻開手邊厚厚一沓硒砂瓜訂購合同存檔本,深有感慨:“往年一到硒砂瓜上市銷售季,投訴、咨詢電話響個不停,有很多扯皮投訴的﹔現在,這類糾紛少了大半。”這一顯著轉變,源於中衛市司法行政系統今年以來主動靠前履職、前移法治服務關口的一場基層治理變革。
中寧縣徐套鄉是當地硒砂瓜核心產區,該鄉2800余戶農戶守著13萬畝瓜田。往年瓜農交易大多僅憑口頭約定、簡易白條達成,購銷雙方沒有統一的驗收標准、付款時限模糊、損耗權責不清,壓價收購、拖欠貨款、隨意拒收等糾紛年年上演。
今年,徐套司法所牽頭制定標准化訂購合同,聯合農業服務中心和鄉法律顧問,嚴格依據民法典逐條打磨,把交易單價、驗收標准、付款節點、損耗分擔、違約責任寫進統一文本,杜絕“霸王條款”。截至目前,徐套鄉2700余戶瓜農已規范使用標准合同,使用率超90%,產銷糾紛大幅下降。“有了白紙黑字,客商不敢賴,農戶不胡鬧,交易順當了。”馮啟新說。
不久前,海原縣司法局史店司法所在審查一份村集體教育公益用地租賃協議時發現,合同竟連承租主體都界定不清,場地安全管理、復原標准、租金履約、違約追責全是空白。工作人員對照民法典等法律法規逐條修訂,清晰界定雙方權責,增補安全監管、場地復原驗收、爭議調處等條款,徹底消除了集體資產流失隱患。在中衛市沙坡頭區東園鎮,設施農業和農旅新業態蓬勃發展,但涉農場地租賃、產銷合作多依賴口頭約定,糾紛頻發。司法所聯合農業農村服務中心和村法律顧問開展專項審查,優化合同示范文本,細化費用結算、安全責任、違約處置等核心內容,同步下沉一線指導簽約規范,從源頭上壓降了產業糾紛。
今年以來,中衛市全面建立鄉村兩級合同審查管理制度,明確村級重大合同必須經司法所、法律顧問雙重把關,形成提交、初審、復核、出具意見、整改、歸檔六步閉環流程。截至目前,該市配備94名律師擔任511個村(社區)法律顧問,實現村(社區)法律顧問全覆蓋,各司法所共審查村級集體合同285份,整改法律風險隱患106項,涉及集體資金7819萬余元,調處合同類矛盾糾紛309件,有效保障農村集體經濟安全穩定。(記者 馬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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