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推進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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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廳深入貫徹黨的二十屆四中全會關於“實行統籌存量和增量綜合供地”的決策部署,主動適應土地資源利用邁入“存量時代”的發展趨勢,印發《全區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行動方案》,全面啟動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行動。
據悉,此次處置行動系統摸排2009年以來形成的10.97萬畝批而未供和2.4萬畝閑置土地,在深入分析總結其分布、成因及特點基礎上,嚴格落實“增存挂鉤”機制,聚焦源頭管控、重點地區、重點領域、重點地塊及流通轉讓五大重點,形成“多盤活才能多新增、不盤活就無新增”的激勵約束機制,引導各地改變依賴新增建設用地的傳統模式,力爭2026年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率均達到28%,進一步優化土地利用結構,提高土地資源利用效益,實現以存量換增量、以集約促發展。
《方案》要求,要聚焦源頭管控,嚴控新增建設用地規模,除納入國家和自治區重點項目清單統籌保障的交通、能源、水利、軍事等單獨選址項目外,按照“盤一畝存量、用一畝新增”的原則,實現以存控增。同時強化土地批、供、用、管各環節監管,加強土地利用動態巡查,實施風險動態監測與違規違約預警,降低已供應土地開發利用違約率,有效遏制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增量。
在批而未供超5000畝或閑置土地超1000畝的重點地區,寧夏自然資源廳落實“一城一策”重點攻堅,推行“帶地招商”,優先引導使用原批准項目未落實的批而未供土地﹔運用彈性年期出讓、長期租賃等多元供地模式,降低企業用地成本﹔用好地方專項債資金,加大存量閑置土地收回收購力度。重點攻堅地區處置率目標為30%,一般地區為20%。同時,開展全區城鎮低效用地摸底,指導銀川市、鹽池縣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試點,總結推廣經驗,依法依規提高用地效益。
針對全區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工業、商住用地佔比高、規模大的情況,《方案》要求要重點盤活開發區工業用地和城鎮商服住宅用地,落實土地供應與商品房去化周期挂鉤機制﹔對批而未供率和閑置土地率較高的開發區,加大專項治理力度,並嚴格監測評價閑置土地率、批而未供率、土地投資強度及產出強度,強化結果運用。
《方案》還明確對重點地塊實行“一地一策”和“清單管理、逐宗銷號”機制,重點鎖定批而未供或閑置超3年、單宗超100畝的地塊並挂牌督辦。對因政府原因或權屬、征拆等問題影響建設的,積極化解矛盾,保障基礎設施和許可辦理﹔指導企業優化方案,允許在法規內調整用途、容積率等指標,增加兼容性功能,提高用地靈活性。對非企業原因導致的閑置土地,政府可協商收回﹔對企業原因造成的,依法征收閑置費或無償收回。
在土地流通轉讓方面,寧夏廳依托土地二級市場交易平台和不動產登記中心,加強政策咨詢、信息發布、交易撮合等集成服務。在滿足獨立分宗、符合規劃、具備獨立配套條件的前提下,推動閑置土地分割開發或轉讓,明確申請與受理程序、細化分割條件判定標准,優化登記、規劃、建設等辦理流程。全面推行“預告登記”“帶押過戶”,加強與銀行、稅務、住建等部門數據對接,實現抵押信息、交易合同、完稅憑証等實時共享,做到“一次申請、聯動辦理、即時辦結”。
“下一步,我們將積極引導各地通過加快建設項目落地、推動企業優化開發、促進市場流通轉讓、落實政府收回收購等方面,加大批而未供和閑置土地處置力度。運用公開通報、重點督導、技術支撐等手段,強化過程管控與壓力傳導,進一步壓實地方主體責任,推動各地加快盤活存量閑置土地,有力提升處置效率。”寧夏自然資源廳相關處室負責人介紹。
來源:寧夏回族自治區自然資源宣傳教育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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