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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出台辦法支持科技創新飛地建設

2026年05月04日08:03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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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業飛地研發中心給予最高不超過100萬元支持

  ■ 科創中心在運營期內給予總量不超過300萬元的財政資金支持

  《寧夏回族自治區科技創新飛地備案支持暫行辦法》近日印發,引導支持自治區創新主體在國內創新資源富集地區建設科技創新飛地,提升企業開放創新能力,創新人才引育方式。

  辦法指出,鼓勵支持自治區創新聯合體、產業科技創新聯盟牽頭單位在區外建設飛地。飛地包括企業研發中心和科創中心兩類。其中,企業研發中心指寧夏企業在區外自主建設運行,或與區外創新主體聯合建設運行,開展研究開發、成果轉化、人才引育等科技創新活動的科研機構。科創中心指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各市縣(區)、園區管委會等,在區外自主建設或聯合區外創新主體共建的,為寧夏企業開展科技創新活動提供科研場地和設備共享、創新資源對接、科技金融、人才招聘、市場拓展等公共科技服務的科創載體。

  辦法明確,飛地備案實行常年受理、分批備案。其中,飛地備案后每2年開展一次績效評估,重點評估飛地的研發投入產出、人才引進培育、成果轉化落地、科技服務質效等情況,按優秀、合格和不合格三個等級確定評估結果。科創中心備案后,每年新增入駐寧夏企業比例應不低於20%。

  辦法明確,飛地支持資金從自治區科技創新專項和人才專項經費中列支,鼓勵自治區有關部門單位、各市縣(區)、園區管委會等設立專項資金、協同相關政策支持飛地建設。對備案的飛地將給予的支持包括:企業研發中心按照備案上年度非財政支持研發經費投入的30%給予支持,最高不超過100萬元,用於開展科技創新活動。科創中心按照運營投入和建設成效,在運營期內給予總量不超過300萬元的財政資金支持,用於科研場地和設備租賃、技術人才對接、科技政策咨詢等科技服務相關費用。企業研發中心、科創中心備案支持經費從自治區科技創新專項經費中列支,依據建設情況分批撥付。對建設成效特別突出的飛地可採取“一事一議”方式加大支持力度,給予獎補。

  備案的企業研發中心可申報自治區科技領軍人才,可申請組建自治區科技創新團隊,可申請自治區科技項目和獎勵,獲批后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和獎勵。備案的企業研發中心全職聘用的研發人員,簽訂5年以上聘用合同,符合相關條件的按規定給予博士碩士補助,享受寧夏高層次人才待遇﹔可申請自治區人才項目和獎勵,獲批后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和獎勵。支持企業申報主體設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博士后創新實踐基地、院士專家工作站等人才載體,獲批后按相關規定給予支持。(記者 馬越)

(責編:梁宏鑫、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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