寧夏出台“十二條”加強刑事審批監督工作
2026年04月17日09:22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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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藏日前,寧夏回族自治區人民檢察院出台《寧夏檢察機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刑事審判監督工作十二條措施(試行)》,以一攬子實打實的工作措施,全方位升級刑事審判監督工作模式。
按照要求,寧夏檢察機關建立多維審查機制強化裁判文書審查,承辦案件的人民檢察院要嚴格落實“四級審查”,即檢察官助理、檢察官、部門負責人、分管檢察長同步審查。同時,實行全面審查模式,對裁判文書審查時實行“九要素”審查法,即就事實、定性、量刑、法定量刑情節、審判程序、主刑、附加刑、刑期計算、涉案財物處置九方面內容全面審查刑事裁判文書。
聚焦訴判銜接關鍵堵點、辦案核心難點,寧夏檢察機關前移監督關口、下沉監督重心,建立訴判不一案件專項備案審查機制,實行上下兩級院同步審查工作機制。同時,嚴格抗訴前匯報指導機制,強化抗訴案件補充偵查,加強抗訴案件出庭履職,建立抗訴案件庭審觀摩評議機制,對有法治引領意義和價值的抗訴案件,重大疑難復雜特別是無罪抗訴案件,開展庭審觀摩評議。
全域鋪開刑事審判監督全鏈條精細化管控,全區各市縣檢察機關要建立抗訴案件動態管理台賬,實現全區抗訴案件底數清、進度明、台賬全、可溯源。每月分析研判監督短板弱項,對異常辦案情況及時制發工作提示。聚焦起訴質量不高,抗訴不當等關鍵問題開展案件質量評查工作,重點評查抗訴意見未被採納的案件。同時,全區檢察機關刑事檢察要全覆蓋熟練運用最高檢專屬審判監督大數據智能模型,用科技手段解放辦案人力、用智能篩查深挖監督線索。(記者 楊超)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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