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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發布重點產業標准專項管理辦法

2026年04月15日09:03 | 來源:寧夏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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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4日,寧夏回族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正式發布《寧夏回族自治區重點產業標准專項管理辦法》(以下簡稱《辦法》),通過設立專項資金、明確獎勵標准,鼓勵企業和社會團體積極參與重點產業標准研制工作。《辦法》自2026年5月8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9年5月7日。

根據《辦法》,自治區重點產業標准專項採取后補助形式給予資金獎勵。其中,對作為牽頭起草單位(排名第一)制(修)訂重點產業領域標准的,國際標准每項最高獎勵30萬元,國家標准、行業標准每項最高獎勵20萬元﹔參與以上標准制(修)訂的,按同類獎勵標准的50%執行。對牽頭制(修)訂地方標准、團體標准的,經評審確定后每項最高給予10萬元一次性獎勵,同一單位每年獎勵資金總額不超過50萬元。

《辦法》明確,支持的標准涵蓋現代化工、新型材料、清潔能源、數字信息、高端裝備、生物醫藥等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領域,新一代信息技術、低空經濟、氫能、生物制造、綠色低碳等新興產業和未來產業培育壯大領域,以及鋼鐵、鐵合金、輕工紡織、煤炭洗選等傳統產業提質升級領域所制(修)訂的國際標准、國家標准、行業標准、地方標准和團體標准。

《辦法》規定,申報主體須為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或依法注冊的社會團體,且未被列入嚴重失信主體名單,申報前1年內未發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環保、質量責任事故。所申報的標准須屬於工業和信息化領域,符合國家和自治區產業政策,具有明確的應用場景和推廣價值。

《辦法》還規定了“組織申報—地市初審—審查評審—審議公示—資金下達”的完整審核流程。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將對標准的技術水平、創新程度、應用效益及產業促進作用進行評定,必要時組織專家或委托第三方機構開展評審。在監督管理方面,對通過虛報、偽造材料等方式騙取獎勵資金的,一經查實立即追回已撥付資金,並取消其3年內申報資格。

“原《寧夏回族自治區新產品新標准專項管理辦法》同時廢止。新《辦法》的出台將進一步激發市場主體參與標准研制的積極性,加快完善產業標准化體系,為我區重點產業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支撐。”自治區工業和信息化廳相關負責人表示。(記者 丁建峰)

(責編:閻夢婕、寬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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